一、關于促進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發展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2〕7號,下稱7號文)印發后,我們立即進行了認真學習,并結合多年的工作實踐開展了比較研究。總體感覺7號文有劃時代的重大意義,標志著我國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終于落成。對于下一步如何促進其發展、更好地落地實施,有以下幾點思考:
(一)稅收政策要誘人
縱觀目前中國現存的三支柱養老保險稅收政策,除了基本養老保險的EEE之外,現存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稅延養老保險等在稅收方面的政策,都有瑕疵。比如,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EET,即使不考慮其稅率高低,對目前年(月)收入低于60000(5000)元的參加人員來說,顯然也不是稅收優惠。
因此,對未來的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如果像目前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或者個人稅延商業養老保險那樣的對低收入、高年齡人員都一刀切,則可能遇到問題,影響第三支柱的吸引力。
所以,從現在的稅制看,為了真正起到鼓勵各年齡、各收入層次人員參加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之目的,要么采取像基本養老一樣的EEE模式,要么采取TEE模式,而不宜采取看似有吸引力但實質上有問題的EET模式。
除稅收外,能否向較低收入者及年輕人的個人養老金賬戶進行定額補貼?比如,對年齡低于35歲或收入低于5000元/月,且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正常供款者,通過財政制訂統一辦法,每年在其個人賬戶繳費到賬后,給予一定比例或定額的補貼,以示對其響應國家政策、積極參加個人養老金的鼓勵。
當然,可能有人會說,EEE或補貼都對國家財政有損失,但細算下來,其實沒有多少,更關鍵的是能提升國家政策的吸引力,讓國民尤其是年輕人養成好習慣,盡早積累更多的養老金,從而減少將來國家的養老負擔,這樣是劃算的,也是更加重要的!
(二)領用條件要人性
個人養老金是什么?是個人為了年老生活更美好而準備的資金。那么,如果在年老之前,遇到特殊的要花錢的事,而不能領用(或者借用)這筆錢,則不太合適。也就是說,個人養老賬戶中資金的使用條件可以更人性化。比如,參加者及其家人遇到了大額醫療費、購買自住房、交納自己及子女的學費等情況時允許領用(或者借用)。當然,這里的領用(或者借用)可以分為臨時領取和永久性領取兩類,應在利率、稅率等方面加以區別。為此,建議可以增加個人養老金賬戶的借款功能。
(三)管理成本要適當
管理成本是大事,盡管發展個人養老金是國家戰略,但也必須要在國家、機構、個人三者之間形成共贏,不然,再好的事誰來做呢?前幾年監管部門大力推進的個人稅延型養老保險、個人稅優健康險、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為什么賣好不賣座?核心原因就在于沒有人愿意去賣,即留給經營機構的管理成本空間(或贏利空間)太小了。因此,未來的第三支柱個人養老賬戶要想健康發展,必須讓參與機構有一定的積極性,即要考慮各方面,尤其是最后一公里的銷售服務人員的利益,管理成本要適當。
(四)投資管理要保障
做企業年金工作這么多年,我們有一個很深的體會,就是投資收益至關重要,甚至可以說一俊遮百丑。每年投入12000元,按6%的年化收益率,到20、30、40、50年分別可以積累養老金46.2萬元、100.4萬元、199.15萬元和378.72萬元,在長期復利的加持下,養老金積累更的很巨大啊。這些年,在環境與政策并不充分給力的情況下,企業年金之所以能發展,就是因為投資收益還不錯。對于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投資收益的地位更加重要。
當然,因受眾年齡段、財富狀況、心理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各種因素的差異,不可能指望某個養老金融產品同時兼顧所有訴求。世界上沒有最好的產品,只有最合適的產品。建議要多國家層面規劃設計,多管齊下,在長期鎖定養老金賬戶資金的、以利國家長期建設、積累養老基金的同時,給參加者有吸引力的投資收益保障。在這方面,我們不僅可以參考國際經驗,大力、穩健開發適合養老金投資的日期目標基金與風險目標基金等產品,并通過默認選擇等方式為盡可能多的普通參加者提供收益保障;甚至還可以通過國家層面設立專門的一定額度的利率高、期限長的養老金儲蓄等產品。通過投資收益的保障,不僅可以持續鞏固參加者的信心,更可以吸引更多的新人參加,并持續繳費。同時,讓好的產品收益,成為最好的宣傳口碑與教育示范。
(五)服務渠道要便捷
個人養老金推行是一個巨大而系統的營銷戰略工程,服務渠道是打通制度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關鍵。按照7號文的規定,個人養老金管理需要兩個賬戶以及多個系統協同,必須以客戶為中心進行整合,而不能是銀行、基金、保險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做法,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我們要吸取多年來企業年金和個人稅延養老保險的經驗教訓,盡可能站在參加者的角度,為其提供最大的便利一站式服務解決方案。6月24日證監會發布了《個人養老金投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以及相應的平臺管理辦法,提出為個人養老金參加者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務的做法,值得期待。
(六)參加教育要普及
個人養老金不僅僅是商業金融保險機構銷售的某種產品,而是服務國家戰略的政治任務,因此,我們不能僅僅依靠銷售、推廣個人養老金的金融機構或從業人員來做投資者教育,而應該從全社會層面進行全方位的養老金融教育。不僅僅要進行產品層面的教育或是風險識別教育,而要從更高層面,從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從國家社會的長期持續發展的高度與廣度,要從學校做起,一直延伸到老年人,做好不同層次、不同領域的養老金融教育,才能把這件事做好。
為了確保對廣大參加者的教育,建議可以考慮鼓勵相關金融機構建立站在參加者角度的專業的養老規劃顧問隊伍,進而發展為專門的機構、行業,采取買方付費的方式,為廣大用人單位與參加者提供一站式的持續服務。
二、關于養老金體系改革
正如前所述,7號文的發布,終于從體系上明確健全了我國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那么,在此基礎上,養老保險體系如何改革優化,就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了。
(一)二三支柱要打通
在以上內容的基礎上,要想做好養老金體系改革,各位領導、專家一定都會想到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把二三支柱打通,形成相互促進的效果。如何打通,國際上也有成熟做法,我就不展開了。
(二)中小企業要激發
我國目前最需要養老保障的是哪些人?一是中小企業,二是自由職業者,我把他們都歸入中小企業。他們按現行規則建立企業年金的可能性較小,怎么辦?參照國際經驗,他們可以通過雇主支持的方式直接建立第三支柱,同時,引入雇主繳費直接歸入個人賬戶,轉移、攜帶、投資選擇等等。所以,要通過有效措施,全方位地激發中小企業雇主與職工的積極性與責任心。
(三)用人單位要支持
盡管是個人養老金,正如上面所說的中小企業的情況,不完全是個人的事,如果能得到用人單位的支持,則會好得多,尤其是在中國。如何推進,有待研究,比如能否通過工會、婦聯、行業協會等組織,B2B2C,一對多地來落實推進?
(四)現行三金要歸并
所謂現行三金,指的是目前的面向企業職工的企業年金、面向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職業年金以及住房公積金。
歸并主要指兩點:一是在全國各類企業推行類似英國和澳大利亞的自動加入型的企業年金。當然,不同于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的全國統一標準,企業年金的繳費與待遇仍可以在一定范圍內由企業和職工自主協商,但是,必須自動加入,統一建立。二是對于公積金,可以探索通過企業年金、個人養老金借款或其他商業貸款等形式替代。
(五)稅制改革要加速
關于稅制改革的事,和第一點的稅收政策要誘人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前者講的是在現行稅收政策下,而這里說的是我國稅收管理制度的改革,即從目前的以個人為對象的分類稅,向以家庭為對象的綜合稅制的改革,這一點,不僅對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還對其他許多收入分配相關事宜都有關鍵影響,我就不展開了。
(六)企業負擔要減輕
相信對最后這一點,各位專家都有體會,目前我們的企業負擔還是很重的。單看養老金方面的稅率或費率,從數據看,我國目前的老齡化水平和美國差不多,或者比美國還低些,但我們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卻比美國高近一倍,當然相當比例的單位沒有按標準繳足,存在一定程度地跑冒滴漏。而且,基本養老金的待遇水平也沒有比美國高一倍。加上公積金以及其他負擔,中國企業的負擔之高在全球名列前茅。這種現狀不改變,第二、三支柱發展就必然受限。只有減輕了企業的負擔,才能為第二、三支柱的發展提供源頭活水。
(作者:張紹白,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州省中心總經理)
本文標題:張紹白:關于促進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發展及養老保險體系改革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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