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實施《民政部關于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供給促進養老服務消費的實施意見》(民發〔2019〕88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粵府辦〔2019〕23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在試點基礎上,決定在全市全面鋪開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和服務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需求導向、專業支持、家庭參與的基本原則,有序推進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推動將專業養老服務延伸到老年人床邊,讓老年人在家享受專業化的照護服務,不斷提升居家養老服務發展質量。
(一)需求導向。綜合考慮本區老齡化程度與老年人服務需求,聚焦基本養老服務需求,培育連鎖化、品牌化、規模化的養老服務組織、護理站,滿足老年人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
(二)專業支持。堅持社會力量在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與服務發展中的主體作用,有效調動和發揮專業化、規范化、品牌化養老服務組織的服務優勢和積極性,把適老化和智能化改造、床位實時監測、專業護理服務作為家庭養老床位的必要組成部分協調推進,規范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和服務。
(三)家庭參與。加強宣傳倡導,引導老年人及其家屬積極參與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與服務,發揮家庭成員的作用,協同提升居家養老的功能和水平,滿足老年人居家養老愿望及需求。
二、建設和服務規范
(一)功能定位。家庭養老床位是依托養老服務組織、護理站,為老年人的居住環境和生活空間進行必要的適老化與智能化家居改造,在家中設置具備機構化服務功能的床位,根據其意愿和需求提供與床位相配套的全天候、全方位、全人長期照顧服務。
(二)服務對象。家庭養老床位的服務對象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居家老年人:1.居住在本市行政區域內;2.有養老服務需求但因各種原因未入住養老機構或目前家庭有一定的照料條件暫時不需要入住養老機構;3.資助對象須接受本市老年人照顧需求等級評定。
(三)服務機構。家庭養老床位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為依法設立或備案的養老服務組織、護理站。
(四)服務要求。服務機構應積極提升專業化水平,配備與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和服務相適應的設施設備、人員團隊、信息系統,參照養老機構管理和服務相關標準配備養老護理員并實行24小時值班。
(五)床位建設內容。建床服務半徑在中心城區不超過15分鐘,偏遠農村地區不超過30分鐘,確保及時響應與服務可及。服務機構對安裝的適老化和智能化設施設備定期維護,確保產品質量和正常運行。床位建設內容如下:
1.適老化改造。服務機構對老年人住所的臥室、衛生間、浴室、廚房、客廳等關鍵位置進行適老化改造(可參考附件1),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環境,營造無障礙空間,為老年人居家安全和上門服務人員有效開展工作提供物質保障。
2.智能化改造。服務機構為老年人住所安裝必要的網絡信息服務系統和電子信息服務設備,如防走失裝置、緊急呼叫器、煙霧/煤氣泄漏/溢水報警器等智能化設備(可參考附件2),增強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適性。
3.床位實時監測。服務機構可依托信息化系統和智能化設備將家庭養老床位納入24小時動態管理和遠程監護,通過無感式監測實時掌握老年人身體變化和上門服務情況,經老年人或其家屬同意,根據需要聯網視頻通話并提供緊急援助。
(六)服務內容。各區民政部門應指導服務機構根據老年人的身體狀況和服務需求,按照養老機構的專業服務要求,結合服務項目、服務時間、服務頻次、收費價格等設置階梯式的服務項目清單,以老年人需求為導向,為其提供康復護理、醫療保健、個人護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定期巡訪等專業服務。社會力量設置的家庭養老床位收費標準由服務機構自主合理制定,明碼標價,主動公示,并在服務協議中予以明確。支持服務機構在對老年人住所進行適老化與智能化改造的基礎上,根據老年人服務需求提供個性化服務,全部納入家庭養老床位統一管理。
三、建床流程
(一)申請。老年人通過廣州市為老服務綜合平臺向服務機構提交申請,或根據需求就近選擇服務機構,向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二)家訪。服務機構入戶走訪,了解老年人的身體狀況、建床意愿和家居環境等情況。
(三)評估。對于需進行老年人照顧需求評估的老年人,區民政部門安排評估機構按照本市老年人照顧需求評估工作相關規定進行照顧需求評估。老年人已有照顧需求評估報告且報告在有效期內的,不再重復評估。
(四)簽約。服務機構為老年人制定適老化、智能化改造方案和照顧服務計劃,簽訂服務協議。
(五)建床。服務機構對老年人的家居環境進行適老化與智能化改造。
(六)核實。對于須申請家庭養老床位資助的服務機構,由區民政部門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對建成的家庭養老床位進行核實。
(七)服務。服務機構按服務計劃安排服務人員,為簽約老年人提供服務。
四、建床資助
(一)資助標準
對新建床并經本市老年人照顧需求等級評定為照顧等級2-6級的廣州市戶籍老年人連續提供服務滿12個月,且經所在區民政部門核實合格的家庭養老床位,以每張床位適老化改造項目不超過1500元、智能化改造設備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在實際改造費用的范圍內給予一次性建床資助。同一老年人只計1次建床資助。
(二)資助條件
服務機構申請建床資助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設立或備案。
2.為老年人所提供的家庭養老床位設備具有產品合格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且全部正常運行。
3.具有完整的老年人建床資料,具體包括服務合同、老年人照顧需求等級評估報告。
4.完成適老化與智能化改造基礎項目。如老年人在建床前已實施部分適老化基礎項目改造且改造內容滿足附件1要求或主動放棄的,經老年人或其監護人簽字同意,服務機構可以用可選項目替代,適老化基礎項目應至少完成3項且總項目數不低于6項。
5.床位經核實合格。
(三)申請流程
1.服務機構在每年1月與7月向機構營業場所所在地的區民政部門申請上一年度的家庭養老床位建床資助(逾期不予受理)。
2.區民政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提交市民政部門審定。
3.市民政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委托第三方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對要件進行核實并對服務機構進行實地核查,第三方機構簽注意見后報市民政部門。
4.市民政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定。符合資助條件的,給予資助;不符合資助條件的,簽注意見后,退還申請機構。
(四)同一住址有2名或以上老年人建床的,對共同使用的適老化與智能化設施設備不再重復資助。已享受我市居家適老化改造資助的老年人不再納入建床資助中的適老化改造項目資助。對簽訂服務協議時間不少于12個月,但老年人因故死亡而導致服務不滿12個月的,可按月給予建床資助(當月服務天數大于15天的,按一個月算;當月服務不足15天的,當月不予資助)。
五、護理資助
(一)資助標準
每張家庭養老床位收住經本市老年人照顧需求等級評定為照顧等級2-6級的廣州市戶籍老年人,對按以下標準提供服務的服務機構給予護理資助:
1.經評估為照顧需求5-6級的老年人,由服務機構每日派服務人員上門提供不少于1小時的照護服務,每人每月資助500元。當月服務天數大于等于15天的,按一個月計算;當月服務天數不足15天的,當月不予資助。
2.經評估為照顧需求3-4級的老年人,由服務機構派服務人員上門提供服務,每月上門次數不低于12次(同一天多次上門的只計1次),每月服務時間不少于28小時,每人每月資助300元。
3.經評估為照顧需求2級的老年人,由服務機構派服務人員上門提供服務,每月上門次數不低于8次(同一天多次上門的只計1次),每月服務時間不少于16小時,每人每月資助200元。
(二)資助條件
服務機構申請護理資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設立或備案。
2.具有完整的老年人建床資料,具體包括服務合同、老年人照顧需求等級評估報告。
3.床位經核實合格。
4.服務對象滿意率達到80%以上。
5.資助年度內無重大責任事故。
6.機構與其員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機構依法為其職工參加社會保險。
(三)申請流程
1.服務機構在每年1月與7月向老年人戶籍所在地的區民政部門申請上一年度的護理資助(逾期不予受理)。
2.區民政部門收到申請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提交市民政部門進行審定。
3.市民政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委托第三方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對要件進行核實并對服務機構進行實地核查,第三方機構簽注意見后報市民政部門。
4.市民政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定。符合資助條件的,給予資助;不符合資助條件的,簽注意見后,退還申請機構。
六、其它扶持政策
(一)助餐配餐服務補貼。家庭養老床位服務對象符合《廣州市民政局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務管理辦法的通知》(穗民規字〔2020〕15號)規定的資助條件的,可享受相應資助標準的就餐補貼、送餐補貼。
(二)長期護理保險。服務機構為長期護理保險協議定點機構的,其家庭養老床位服務對象發生的符合長護險規定的支付費用,按照長護險有關規定結算。
(三)醫療保險。支持服務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符合條件的服務對象同步提供生活照料、居家護理與醫療服務,鼓勵將家庭養老床位與家庭病床合并設置,促進醫養、康復服務在居家環境中深度融合、形成互補。
(四)在住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的老年人不再納入家庭養老床位建床資助與護理資助。符合條件的家庭養老床位服務對象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符合條件的家庭養老床位服務對象可享受相應資助標準的社區居家養老政府服務資助或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服務。
(五)家庭養老床位護理資助與《廣州市民政局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民辦養老機構資助辦法的通知》(穗民規字〔2020〕11號)的機構延伸服務補貼以及《廣州市民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試行辦法的通知》(穗民規字〔2019〕9號)的運營補貼不重復享受。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民政部門負責業務指導、政策指引、監督檢查等工作,制定家庭養老床位核實標準,依法委托第三方機構做好資助材料核查與日常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與服務工作。各區民政部門要提高認識,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家庭養老床位定位,積極鼓勵引導養老服務組織、護理站等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與服務,規范家庭養老床位管理,拓展家庭養老床位服務內涵。
(二)加強資金保障。家庭養老床位的建床資助、護理資助,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擔。各區民政部門每年將床位建設計劃和資金測算情況報市民政部門匯總,科學編制預算,加強對資金的日常監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加強技術保障。各區民政部門要督促申請家庭養老床位資助的服務機構按照市民政部門相關信息系統接口標準和監管要求進行對接,自覺接受政府部門監督管理。
(四)加強服務監管。各區民政部門應加強對家庭養老床位服務機構的常態化監督管理,把家庭養老床位納入養老服務監管范圍,建立檢查監督機制、安全風險防范機制,筑牢安全防線。聯合相關部門開展養老服務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按照部門職責依法充實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提高監管實效。
北京思杰佳通shecuntong.cn專注智慧養老系統研發,提供專業的智能養老平臺包括居家養老、民政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家庭醫生、醫養結合等智慧管理平臺,智能養老設備合作對接。
本文標題:家庭養老床位建設驗收標準「關于全面開展家庭養老床位建設」
本文出處:http://www.8989728.cn/news/news-dongtai/1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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