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動老年人能力評估制度改革,構建標準統一、客觀公正、科學規范、專業嚴謹的評估政策體系,北京市日前印發新修訂的《北京市老年人能力評估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評估主體進行全面調整,將評估主體由社會組織調整為執業醫師、專業護士。
2019年以來,北京市在全國范圍內較早建立了老年人能力評估制度。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參與評估工作的一些社會組織專業化水平不高,一些評估機構存在評估標準把握不嚴格、評估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影響了評估結果的權威性與公信力。針對這些問題,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協調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等相關部門,多次向各區征求意見,對現有政策進行了全面改革。
根據《實施辦法》,老年人能力評估的評估主體由社會組織調整為執業醫師、專業護士。凡具備執業醫師、專業護士資質且在北京市衛健部門登記的人員,均可成為評估人員。本次調整后,各區民政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委建立本區老年人能力評估人員庫,評估人員對老年人能力評估結果負職業專業技術責任。
《實施辦法》明確,評估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初步調查、派單、現場評估、公示與確認、評估結論告知等步驟。評估工作自受理之日起,應在28個工作日內完成。評估過程不影響老年人享受相關補貼政策的時間,經評估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其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發放計算時間自評估申請當月起計算。
此外,評估結果還設置了有效期。85歲及以上被評估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評估結論長期有效,其他老年人的評估結論有效期為5年。評估結論有效期滿前60日內,街道(鄉鎮)應依托市社會福利服務管理平臺提醒申請人重新申請評估。申請能力評估的老年人或其家屬可通過登錄北京市民政局官網或首都之窗在線申請并填報基本信息,也可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街道(鄉鎮)辦事窗口提出申請。
本文標題:北京市規范老年人能力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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