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社會不斷變遷的過程中,我國的養老模式也從單一化走向多元化,各種新型養老模式在探索中層出不窮,據不完全統計,現在將近有20種養老模式可供選擇這也符合學者們一致倡導支持的發展多元化、多層次的養老方式,給老人提供更多的選項,使中國養老模式的發展真正達到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的現代化養老標準,為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奠定基礎。
目前我國主要有三種養老模式,即家庭養老、社會養老和自我養老。大部分研究都認為,在農村地區,家庭養老依然是最為傳統、最受歡迎的養老模式。可以說,處于制度慣性,家庭在農村地區所扮演的養老角色和承擔的責任很難在短期內變化。然而由于家庭規模的縮小、人口大規模的流動、傳統孝文化的衰微等因素使得家庭養老的功能和作用也在不斷弱化。
學術界關于如何完善家庭養老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視角和思路:第一,家庭文化論。主張重塑中國傳統倫理文化,建立孝的培育機制,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保護老年人權益,改變家庭養老文化日益衰微的狀況;第二,家庭社會結合論。或主張家庭照顧為主,社會提供支援的模式,或釆取居家式社區養老模式,或異地寄養式養老模式。第三,養老獨立論。依靠老人自身能力獨立養老。這種觀點或提倡擴大老人社會交往獲取資源,或主張老人養老積累所需可從撫養成本中扣除的方式
自我養老模式是指老人自食其力,自我養老的一種方式,其具有過渡性與與風險性特征。其實,在農村地區,自我養老已不再僅僅是一種補充型的養老模式,尤其在低齡老人中,其甚至扮演著主導者的角色。老人實現經濟社會價值和自我儲蓄能力成為制約自我養老模式是否可行的重要因素。
同時,也有學者指出,農民養兒防老''的觀念己經出現了顯著變化,農民對養老模式的選擇更為理性,并且機構養老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這一觀點也得到了丁志宏的認可,他通過模型建立得出農村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觀念正在發生變化,其養老意愿正呈現著去家庭化特征,養兒防老觀念明顯弱化,機構養老成為趨勢。
但是也有學者給出了相反的結果,姚兆余等人通過多我國東部農村地區700多位老人的調研結果顯示,農村老人對機構養老的意愿較低,家庭照料依然是農村老人首要的養老模式。無論學者對機構養老意愿的爭執如何,學術界對于我國農村目前的機構養老發展狀況不佳的事實認識卻是一直的,其面臨著供需失衡、專業性低、管理不規范、運營困難等困境。
也有學者將農村養老現有模式總結為以下三種模式,即家庭'反哺'式養老形式、農村集體經濟提供的養老形式、和社會養老形式。認為宜采取一種家庭自我養老與家庭互助型養老相結合、輔之以社會支持的模式。還有學者認為最適合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工作的思路應該是走三結合的道路,即社會統籌、個人賬戶、家庭養老三結合的模式。
對于欠發達地區的農村老年人養老模式的選擇,有研究指出,結合欠發達地區的經濟、社會條件,欠發達地區農村目前只能采取以家庭養老為主的模式但面對農村家庭養老的舊矛盾和新問題,應盡快采取制度性安排來化解危機,并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化養老過渡。陳靜也認為農村養老服務供給由家庭模式向社會化模式的轉變是不可逆轉的
對于家庭缺位的農村單身漢這一孤寡老人群體而言,其養老模式主要包括自我養老、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三中。對于符合條件的老人,我國相關政策會將其納入到農村五保供養范圍中予以后兩類養老生活保障。
分散供養是指納入五保供養范圍的老人卻不進入敬老院,依靠國家資金救助釆取獨自居家養老的方式,集中供養是指納入五保供養范圍的老人在敬老院、五保村等集中場地養老,這部分老人是目前五保老人中生活質量最高的群體,但是數量甚少,全國的集中供養的水平僅為15.6%。從居住方式來看,有學者通過實地調研指出農村大齡未婚男性年輕時多與父母同住,父母離世后則多是獨居,其他親屬能夠對其提供的幫助和支持則較為有限。這與另一研究成果不謀而合,王躍生指出失婚男性在50歲以后,其父母多已不在世,未婚男性的獨居生活成為一種常態和普遍現象。
在養老行為(策略)上,既有研究多將老人對養老模式的選擇即視作養老行為和策略。西方的學者認為,個人所做出的養老行為主要取決于其對身體健康的需求以及對資源的可及性同時,家人能否為老人提供支持對老人,尤其是那些與子女同住并且身體健康較差的老人是否選擇家庭養老行為的影響較為顯著。
相比之下,若老人身體和經濟狀況都較為良好,則老人會更傾向于做出自己養老的選擇。這一研究結果在發展中國家的解釋力受到了削弱,因為對于發展中國家的老人而言,經濟與健康還未能被學術界一致認可是影響老人養老行為的決定性因素。尤其是對于中國而言,雖然老人的經濟獨立性逐漸增加以及孝道文化的日漸式微,從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多元養老模式的興起。但是從我國目前的社會文化和發展階段來看,處于現代與傳統碰撞更替的中國社會依然有很長一段時間會以家庭養老作為老人的主要養老行為選擇,但最終將被社會養老所取代。
中國的研究顯示,性別、婚姻、子女數量、生活自理能力等對于老年人養老模式的行為選擇有著顯著的影響作用。件農村的失婚現象對農村養老風險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婚姻與家庭的缺位使得失婚男性所能夠擁有的養老資源明顯少于己婚男性,其所能夠獲得的社會支持網絡會隨著年齡的增長日趨縮小。因此,單身漢在養老策略上會更容易采取消極應付的方式,不為養老做任何先期性的準備,尤其是老年單身漢會更加依賴各類社會福利和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也有研究指出,失婚的單身老人選擇機構養模式的可能性超過己婚老人的4倍,并且家庭居住內的人數越多,老人越傾向于選擇家庭養老模式;而自我創收能力較高的老人則更傾向于選擇自我養老模式。其實,婚姻不止會對自身的養老行為產生影響,其也會影響著父母的養老生活狀況。若子女已婚并且婚姻質量較高,則老人更青睞于選擇家庭養老模式;反之,若子女婚姻不幸或者大齡未婚,則父母更傾向于依靠社會養老。
當家庭內部有大齡未婚男性時,兒子失婚的結果對父子兩代的養老均為形成壓力,但是壓力對父子的養老行為會產生不同的結果,其具有明顯的養老行為代際差異。子代失婚對父代影響不大,對子代的養老資源匱乏作用更為明顯,并且隨著年齡的增長,子代的養老脆弱性會隨之增加。"
本文標題:深度解析農村養老從單一到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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