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有效運行,需要相關配套措施,尤其是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地,才能夠正式進入操作環節,使個人養老金真正成為國民養老收入的另一重要來源。
今年4月,國辦發布了《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此后,社會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性質、在多層次養老金制度體系建設中的意義和作用,以及個人購買的決策參考因素等進行了廣泛討論。目前,相關配套文件和實施辦法正在制訂中,因此,有必要對該制度的重要意義與未來發展進行理論闡釋和發展展望。
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重要意義
眾所周知,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養老金制度作為全民都非常關注的社會保障項目,無論是從全球發展,還是我國制度實踐來看,都確立了多層次養老金體系的發展目標。其中,第一層次是政府主導的公共養老金,在我國具體表現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第二層次是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共同繳費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包括面向企業勞動者的企業年金制度和面向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的職業年金制度;第三層次則是建立在個人繳費和市場運行基礎上的第三支柱養老金,其中既包括市場上的各種個人養老金產品,也包括此次以制度化方式建立的個人養老金制度。因此,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建立最重要的意義在于,我國多層次養老金制度體系框架已初步建成。
那么,個人養老金與其他同屬于第三支柱養老金的金融產品又有何區別呢?目前,市場上主要的養老金金融產品有多個種類,包括2018年開始試點的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2021年開始試點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以及各種類型的養老基金產品和養老理財產品。此次的個人養老金制度與上述產品最大的區別在于,它是國家支持的第三支柱養老金產品,且這種支持主要體現在稅收優惠方面。具體而言,就是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的支出,可以在年度稅收清繳核算時,享受一定額度的稅前抵扣。
此次個人養老金制度設計的一個亮點在于采取了個人賬戶制度。此個人賬戶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個人賬戶既有相似、也有差別:相似之處在于,它們都是記錄個人養老金權益、歸屬于個人的養老金專屬賬戶,只有符合法定退休年齡等條件時才能夠領取;不同之處在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個人賬戶由國家每年確定記賬利率,繳費金額為個人繳費基數的8%,而個人養老金的個人賬戶資金則可以用于購買市場上已有的、指定的養老金產品,是聯結資金賬戶與產品的通道,也是確保其資金用于養老功能的技術手段。
對于個人而言,個人養老金制度是除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企業年金)之外一個新的養老收入來源,其繳費完全來源于個人,產品形式是市場上經備案后的各種金融產品,政府予以稅收優惠,而最終的產品收益則取決于市場,風險也由個人承擔,從而是政府支持、市場運營、個人負責的補充型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未來發展
作為一種市場化產品,個人養老金的發展狀況取決于民眾和市場的反應。筆者認為,根據當前我國個人養老金市場的現狀以及民眾的金融素養和理念,個人養老金市場不會有井噴式增長,但增速會有所提高。其基本原因有三個:其一,雖然個人養老金制度有稅前抵扣的優惠,但一方面由于我國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總人數還比較有限,政策作用的對象范圍因此相對有限;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目前并沒有征收資本所得稅,所以相比其他養老目標金融產品,稅優的激勵效果還有待觀察。其二,如上文所述,個人養老金通過個人賬戶的方式限制了領取條件,從而最大程度確保其資金用于養老,但這也同時限制了這筆資金的使用方向,如果在滿足領取條件之前遭遇到了其他重大支出性風險,這筆資金無法使用。其三,由于個人養老金的收益取決于市場產品的投資收益率,而在當前全球金融市場波動性較大的情況下,無法給參保人穩定的收益預期,因此在收益率方面與其他市場產品相比沒有顯著的優勢。
那么,作為第三支柱重要內容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未來應當如何發展?筆者認為,需要對多層次養老金體系進行頂層設計更新,尤其是要增強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之間的協同功能。如前文所述,目前三支柱養老金體系是世界銀行在20世紀90年代提出的,一方面是為了應對人口老齡化對公共養老金帶來的挑戰,另一方面也是根據傳統工業化社會的結構來設計的,不同支柱的責任主體和運行邏輯有所差異。然而,當前的社會結構,尤其是就業結構正在發生重大變化,工業化社會中以穩定勞動關系為特征的正規就業比例正在下降,靈活就業人數大幅增加。即使是正規就業,勞動者跨行業、跨區域、跨企業流動的頻率也大大提高。如果按照傳統的三支柱設計,其中的第二支柱是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繳費為基礎,如果勞動者換了工作,新的單位又沒有企業年金計劃,那么第二支柱就會因此中斷。
有鑒于此,為了適應勞動力市場靈活化趨勢,未來的個人養老金制度可以考慮將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打通,或者建立兩者之間的銜接辦法。所謂打通,就是當勞動者流動時,如果新的單位沒有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則可以將已有的企業年金賬戶余額納入第三支柱個人賬戶;所謂銜接,就是將用人單位在企業年金中的繳費轉變為個人養老金個人繳費的補貼或重要來源,即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金既可以以企業年金的方式呈現,也可以以補助勞動者參加個人養老金的方式呈現。
總之,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有效運行,一方面需要相關配套措施,尤其是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地,才能夠正式進入操作環節,使個人養老金真正成為國民養老收入的另一重要來源。另一方面,我國目前還面臨著商業養老產品個性化設計不足、國民養老意識和金融素養有待提升等問題,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才能真正建成滿足老年人美好生活需要,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的中國特色養老金制度體系。
本文標題: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重要意義與未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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