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古代沒有現在的養老金制度,老人基本都是靠子女贍養。但如果是獨孤老人,該怎么辦呢?
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雖是草根出身,可對贍養老人卻有一番探新。
首先,就是官員就近任職。
當時,在朱元璋執政期間,有官員提出辭官,原因是離父母太遠,不便照顧。洪武四年,有兩位官員打報告要回家照顧父母:
一位是河南府知府徐麟,其母親在蘄州府的廣濟,對此,朱元璋非但不免官,還直接將他改任為蘄州府知府。
另一位是河南右衛百戶臨濠人張綸,后來被調為濠梁衛副千戶,就為方便照顧父母。
其實,像這樣可以兼得工作、照顧家人的,還是小概率事件。而對于很多不能將父母接來身邊,或者無法就近就職的官員們,朝廷也有一些人性規定:他們的薪俸可以分為兩部分,自己領取一份,另一份由所在地的官府發放給他們的父母。
這樣做的好處,顯而易見。
社會自然就會形成子女奉養老人的風氣,讓尊老孝親的傳統得以發揚。明朝對于老人的政策,也是形成了一種制度。看《明史·食貨志》: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當時,對于60歲以上老人都有特殊的規定,而官員就近入職只是其中一部分。
其次,對于沒有子女的老人,明朝也是有照顧的。
明朝初年就下令:各府縣要設立養濟院,用以收養他們。而且,有明文規定:如果當地官府對于那些鰥寡孤獨及篤疾老人,又沒有親人照料還不能自理者,如果不理不睬就要杖責60,如需提供衣食而被克扣就要以監守自盜論。
當時,這項工作更是會被計入官員考評,所以,地方還算重視。如果,地方官員升遷,當地的孤老情況,就是一個重要的匯報內容。如果,發現沒能全額報告的話,從甲長往上,各級負責的官吏都要擔責。
相對來說,京城會做的更到位些。
明成化十六年(1480年),京城贍養老人的人數就達到了7000多。嘉靖六年(1527年),養濟院被擴建,京城五區均設有,貧窮老人盡數被收養。
不過,被收養的老人也是有要求的:
一、年齡必須在60歲以上;
二、沒有任何親屬了,沒有配偶,沒有子女及兄弟;
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沒有污點記錄,如果,曾經犯過事或者品德敗壞,那是堅決被拒收的。
那這些老人住的養濟院,環境如何呢?
按照史籍記錄,養濟院一般都會有火炕,是大通鋪,男女分室而居。院子里會種些槐樹和柳樹,天熱可以納涼。此外,養濟院還備用磨、碾這些常見的工具,也有水井。每年,當地政府會定期檢修房屋和設施。
每個月,住在這里的老人可以領到一些米、布和柴薪銀。身體不適時,官府可派醫生來調理。老人去世后,官府負責買棺安葬,且可以滿足夫婦同葬一處。這些種種,都體現了明朝時期對老人的一種關懷。
同時,朝廷更是希望這些老人能活出生活質量,鼓勵他們盡可能的從事一些生產勞動,如:做飯,帶帶孩子等輕體力活。對此,相關的部門會負責借給他們一些工本費用,如果工作完成好的話,還會有一些獎賞。
其實,除了機構贍養老人,朝廷也會規定親屬或者鄰里贍養他們。當然,愿意者會被相應的免稅,如果拒絕,就會受到處罰。
不過,朱元璋覺得這些還不夠,到洪武十九年,他再次規定:
80歲以上貧窮老人,每月米五斗、肉五斤、酒三斗。
90歲以上的老人,在此基礎上,每年還有帛一匹、絮一斤。
更甚者,為了鼓勵老有所養的風氣,朱元璋還規定,家里有7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免除一個兒子的服役。而且,這些照顧老人的子女,等他們到了60歲,就可以享受其他人80歲的待遇。如果他們不幸成了孤老,還可以在家里享受到養濟院的待遇,每月的錢糧會送上門。如果去世,官府會給他們三兩銀子的安葬費。
最終,在朝廷如此的推動下,各地形成了尊老養老的好風氣。甚至,在有些家族的家規中,都將贍養老人明確列出。
如:浦江鄭氏,曾被朱元璋稱為江南第一家的《鄭氏規范》,就是中國傳統家法族規的代表作。其中規定,每逢朔望,家長率領眾人參謁祠堂后要派人擊鼓,同時,族中子弟大聲說:聽!聽!聽!凡為子者,必孝其親以示對全族的訓誡。
當時,族規規定:男女年六十者,禮宜益膳。舊管盡心奉養,務在合宜。違者罰之。 諸婦主饋,十日一輪,年至六十者免之。也就是說,60歲以上的族人,都應該得到妥善的照顧,年紀大的婦人,也應該免除廚房事務。
其實,敬老、尊老、養老,一直都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當時,古人更多是從物質方面幫助這些老人,如今,隨著各項制度完善,老人們更需要的應該是陪伴了。
參考資料:
【《明史·食貨志》、《明史·太祖本紀》、《明史紀事本末》】
本文標題:現今社會養老問題頻出,這點要學習一下朱元璋,很多做法都可借鑒
本文出處:http://www.8989728.cn/news/news-dongtai/16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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