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賬戶是實賬積累,而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只作為繳費記錄和計發養老金的依據之一。
作為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制度,隨著近日印發的《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正式出爐。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國家制度研究院教授金維剛看來,這是完善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一次重大突破。
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職業(企業)年金、個人養老金三個方面,也被稱為三支柱。長期以來,支撐整個體系靠的是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作為主體部分,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已覆蓋超過10.3億人,基金累計結存超6萬億元。作為第二支柱的職業(企業)年金,截至2021年底,職業(企業)年金參加職工7000多萬人,積累基金達4.5萬億元。
而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金制度一直沒有建立起來。此次《意見》就指出,要推動發展適合中國國情、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進一步提高養老保障水平。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金維剛表示:個人養老金賬戶有別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個人賬戶,主要表現為五點不同,現在要將這個第三支柱支棱起來。
個人養老金賬戶是實賬積累,自負盈虧
新京報:現有的養老保險制度是什么,與個人養老金制度有哪些不同?
金維剛:我國現有的養老保險制度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中,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職工個人參保繳費是法定的責任和義務,個人繳費計入個人賬戶,作為個人繳費記錄和退休時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依據。個人賬戶養老金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組成部分,另一部分是由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目前,職工個人賬戶資金與單位繳費形成的統籌基金統一使用。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其中基礎養老金由財政支付,個人繳費從每年100元至2000元分為12檔,由個人自愿選擇其中一檔繳費,個人繳費計入個人賬戶。地方財政按每年每人不低于3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并計入個人賬戶。農村集體組織對個人參保繳費的補助也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實行實賬積累,在參保人達到60周歲時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中包括由社保機構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用完之后,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按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繼續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直至參保人去世為止。
作為養老保障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金制度,由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自愿參與,在政府設立的相關信息平臺上開設個人養老金賬戶,并選擇政府規定范圍內的銀行等金融機構開設個人養老資金賬戶,完全由個人繳費,每年最多繳費12000元。個人繳費計入在銀行等金融機構開設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實行完全積累,并可以自行選購由相關金融機構推出的與養老相關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通過市場化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為未來退休或年老后進行個人養老儲備。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養老金年齡時,個人可以一次性、多次或分月領取個人養老金賬戶余額。
新京報:個人養老金賬戶,與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個人賬戶有哪些差異?
金維剛:這些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個人繳費標準和方式不同,個人賬戶資金的來源也有所不同。
二是個人養老金賬戶是實賬積累,而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只作為繳費記錄和計發養老金的依據之一。
三是個人養老金賬戶資金由個人自主選擇投資品種,投資收益計入個人賬戶,自負盈虧;而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資金與統籌基金一并由省級政府委托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進行投資運營,收支收益歸資金來源所在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并不分別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利息由國家統一確定。
四是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養老金年齡時從個人賬戶領取養老金的方式不同。
五是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余額領完之后,由統籌基金繼續按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支付,即由統籌基金承擔參保人長壽所帶來的支付風險,而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金賬戶資金領完之后就了結了,國家不承擔額外的責任。
個人養老金制度下的個人養老金賬戶相對安全
新京報:對于這種新的制度模式,有人提出疑問,為什么自己不把錢存在銀行里或是買商業保險,而是要去建個人養老金賬戶?
金維剛:在國家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下,個人養老金賬戶資金不僅享受國家出臺專門針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的稅收優惠政策,而且為個人養老金賬戶提供了相對穩健的金融產品。這些針對養老金投資需求而開發的金融產品,經過了國家有關部門的資質審核。而開發相關產品的這類金融機構都要經過銀保監會和證監會的審核和監管,同時,對于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運行也會納入人社部和財政部的監管范圍,這就有利于維護個人養老金賬戶的資金安全。
因此,在國家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下的個人養老金賬戶資金投資,與在這一制度之外由個人自行在銀行存款及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個人投資行為相比,存在著顯著差異,如不能享受有關個人養老金的稅收優惠政策,不便投資針對個人養老金賬戶資金開發并在專門的交易平臺上推出的一些金融產品等。
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有利于增加養老金的來源渠道
新京報:出臺這個政策,是否與目前國家養老基金余額不足的壓力有關?
金維剛:國家出臺有關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政策,與應對人口老齡化有關,通過構建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障體系,有利于增加養老金的來源渠道,提高退休人員或其他老年居民的養老保障水平。但這與國家建立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沒有直接關系。
從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資機制來看,主要來源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單位繳費;二是個人繳費;三是財政補助;四是利息收入以及基金投資收益。因此,財政補助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法定來源之一,這就是國家為退休人員養老金按照足額發放提供財政支持和托底保障。同時,我國已經建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制度,其中包括各項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都納入預算管理。不僅如此,各個統籌地區每年都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收入以及支出預算,來制定相應的財政補助預算,并列入財政預算之中。對于經濟發展比較落后、財政比較困難的地區,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等方式予以適當補助。
從2018年7月1日起,我國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以幫助一些出現基金當期收支失衡的統籌地區緩解壓力,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省份養老金支付壓力。從今年1月起,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現全國統籌,將會更加有效地解決一些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失衡問題,能夠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不僅如此,為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發放,我國政府不斷加大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據統計,自1998年以來,中央財政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資金累計超過5萬億元,為確保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提供了可靠的財政保障。
2021年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6萬億元,支出5.65萬億元,年末累計結存達到5.18萬億元。由此可見,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體上收大于支,能夠確保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此外,為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障等方面帶來的壓力和負擔,早在2000年國務院就決定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作為專門用于人口老齡化的國家儲備基金,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和調劑。同時,成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目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資產總額已經超過3萬億元。不僅如此,國家將劃轉部分國有資本作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一個重要來源,可以依法通過按照一定比例劃轉國有資本的方式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持續提供可觀的資金來源。
截至2021年10月,全國國有企業資產總額已經達到268.5萬億元。隨著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和國有資本不斷做大做強,為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提供了堅強后盾。由此可見,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能夠實現長期收支平衡,能夠確保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退休人員提供可靠的養老保障。
因此,那種認為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與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有關的觀點其實是一種誤解。
新京報記者 張建林
編輯 張樹婧 校對 劉軍
本文標題:專訪社保學會副會長:個人養老金與基本養老金賬戶主要有五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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