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制度又有新發展,可以說關系到所有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職職工和居民。
如果你現在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如果你現在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較高,如果你想將來退休后獲得更多的養老金,那么就需要關注這次變化。
國家政府網站4月21日發布了關于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很多人對個人養老金還不熟悉,下面簡單普及一下。
一、養老金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又被稱為養老制度建設的第三支柱,既然排第三,那就有第一和第二,他們是什么呢?
第一支柱就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主要包括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這一點大家都比較熟悉。
職工養老保險就是單位和職工聯合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現在的退休老人領取的養老金就是第一支柱在發揮作用。
居民養老保險就是城鄉居民個人自己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因為沒有單位補貼,養老金相對少一些,參保的農村老人多一些。
第二支柱叫年金,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和企業單位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比較普及,但是惠及人群有限。企業年金普及率較低,主要是一些大型國企。
年金制度推行時間還比較短,由于年金不是強制性要求,需要單位統一辦理,因此有些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企業年金,很多人也不了解。但是一些退休人員知道,通常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比企業高,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他們有年金,這是第二支柱在發揮作用。
二、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顧名思義,個人養老金就是指個人繳納的養老金,和第一支柱、第二支柱最大的區別就是沒有其它補助,第一支柱有單位和國家補助,第二支柱有單位補助,第三支柱全靠自己。
有人可能會問:既然第三支柱全靠自己,設立不設立有什么必要呢?
這個問題比較好,個人養老金是國家提倡的,不是強制的,個人自愿設立,但是國家會給一些優惠政策,吸引大家辦理,這樣可以有效引導大家關注未來退休后的養老問題。
隨著我國逐步進入老齡化社會,單靠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只能保障基本養老需求,如果你想過上更好的退休生活,在年輕的時候就要提前儲備個人養老金。
又會繼續問:如果全靠自己,自己存銀行不就行了,何必還要設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呢?
關于這個問題,就要從剛剛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里找答案。
三、個人養老金制度的主要看點我們來了解一下這個文件的主要內容。
從定位看:個人養老金作為第3支柱,要和第1支柱第2支柱想銜接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
從參加范圍看:只有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才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從開戶方式看:參保人員必須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并且要設立一個與之對應的唯一的養老金資金賬戶,用于繳納個人養老金、收益歸集、支付和繳納個人所得稅。
從繳費水平看:參保人員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上限為12,000元,平均下來每月1000元。
從優惠政策看:繳納個人養老金會有稅收優惠政策,具體政策還沒有出臺,但是個人所得稅會減免或者遞延減免,投資收益稅收也會有優惠,達到領取條件時領取費用可能會減免或優惠。這應該是吸引大家參保的重要因素,將來可能還會出臺專門的實施細則。
從養老金支取看:一般說來,個人養老金賬戶里面的錢是封閉運行的,不能提前支取,只有達到退休年齡才可領取,當然,發生意外情況會有特殊規定。領取方法也有可選擇性,既可以一次支取,也可以分次支取,還可以按月領取。
通過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看出,設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對大家來說是有好處的。
首先是能夠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可能像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一樣免除個人收入所得稅,可能像銀行存款一樣免收利息稅。這些都是看得見的。
其次,資金封閉運營,投資著眼長期,投資收益率可能會比較高。近三年來全國社保基金投資年化收益率在7%-8%,而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只有2%左右,投資收益是有吸引力的。
總之,作為新生事物,個人養老金發展意見出臺意味著一種新的養老理財方式誕生了,這關系到所有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既可以作為自己的養老補充,也可以作為財產繼承留給子女,大家有必要好好學習一下。
本文標題:全國個人養老金發展意見出臺,這些內容關系到參保人的錢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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