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4月21日發布,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參加人可以用繳納的個人養老金在符合規定的金融機構或者其依法合規委托的銷售渠道購買金融產品,并承擔相應的風險。參加人應當指定或者開立一個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用于個人養老金繳費、歸集收益、支付和繳納個人所得稅。
(來源:中新網)
【編輯:侯方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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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個人養老金可買金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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