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的!
本次失業應當領取但尚未領取的期限,將與失業人員下次失業時核定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知多D
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重新就業,就業后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滿三個月的,可以向原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一半的失業保險金,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按照一個月計算,并相應計算為領取期限。剩余的尚未領取期限與再次失業時的領取期限合并計算。
重新找到工作
請記得及時辦理失業待遇終止哦!
否則隱瞞重新就業的事實
繼續領取失業保險待遇
可是屬于違法行為
動動手指頭
即可辦理失業待遇終止手續
步驟如下
第一步:登錄網址
點擊進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點擊社會保險網上個人服務菜單。
網址:
http://hrss.gd.gov.cn/gdsbfw/
第二步:登錄個人賬號
未注冊的用戶可以在注冊后再登錄,或者選擇其他登錄方式,例如點擊廣東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然后使用手機微信掃描跳轉頁面中出現的小程序碼,按照手機頁面指引刷臉認證,即可免注冊登錄。
第三步:辦理業務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在左邊側邊欄選擇失業待遇 -> 失業待遇終止,再點擊失業待遇終止按鈕。
第四步:查詢進度
點擊頁面右上角我的業務,可以查詢本賬號所辦理的業務辦理進度。
溫馨提示:
您還可以攜帶以下資料到領取失業保險金所屬的社保機構辦理。
1.填寫終止失業保險金申請表;
2.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除了重新就業
以下情形也需要
辦理失業待遇終止手續
1.應征服兵役的;
2.移居境外的;
3.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無正當理由,累計三次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佛山發布編輯部
本文標題:重新就業,未領完的失業保險金是不是打水漂了?
本文出處:http://www.8989728.cn/news/news-dongtai/17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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