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齡化成為近來熱議話題之一,3月初的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7次提及保險,10次出現養老等關鍵詞,提出 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繼續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等內容。
其實,包括三胎政策、結婚率走低、新生兒數量驟降,從某種角度來看都是養老問題的一體兩面。隨著傳統養兒防老模式在當代遭遇延續困境,為養老做好財務金融的準備已經是人生必須做好的功課。
我國的國民養老體系包含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由政府主導的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是國家政策引導、企業落實的企業職業年金,也被稱作補充養老保險, 采取市場運營管理、政府行政監督的模式運作。第三支柱包括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即個人金融投資來補足養老金的行為。
我國養老金體系示意圖
當前,由于歷史沿革等問題,我國國民養老金過度依賴政府主導的第一支柱,而市場化的第二和第三支柱的職業年金、個人養老金的發展遲遲未見明顯突破。
中國居民退休后最主要收入來源,數據來源:《2021中國居民退休準備指數調研報告》
根據2020年全球財富管理峰會公布的數據,近年來我國社保替代率逐步下降,全國平均已經≤50%,今后趨勢可能還會下降。這里的社保替代率是指勞動者退休時的社會養老保險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全國平均水平低于50%,說明僅僅依靠社會養老保險金,在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將低于退休前的一半以上。
形勢已經十分嚴峻。
不可否認,市場機制在我國當前養老金體系中的作用發揮不足,尤其是個人養老金市場發展滯后,在覆蓋人群、基金規模、支付水平方面所占份額很小。尤其在養老金結構、稅收激勵、監管機制方面的政策尚不明朗的情況下,各大金融機構尚未在摸索階段。
養老金融產品在哪里?
根據人社部要求,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銀行理財、基金等金融產品均可成為第三支柱的產品。雖然參與主體眾多,但相關產品種類和數量較少。
-商業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是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投保人退休前向保險公司繳納保費,在退休后或從合同約定的時間起,定期領取養老保險金,直至去世。目前,我國商業養老保險大致可分為傳統型定額給付型年金、萬能型年金和投連型年金(又稱為變額年金)。
早在2011年5月,原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開展變額年金保險試點的通知》,以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廈門五個地區為試點,推動變額年金保險發展,但市場接受度過低。發展嚴重遇冷。此后監管機構針對養老保險開展不同產品類型嘗試和多地試點,但整體而言,目前的年金養老保險市場發展面臨著較大困難。
①專屬商業養老保險
銀保監會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參與試點的6家保險公司包括人保壽險、中國人壽、太平人壽、太平洋人壽、泰康人壽和新華人壽。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是指以養老保障為目的,領取年齡在60周歲及以上的個人養老年金保險產品。產品領取期不得短于10年。與普通商業養老保險相比,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在領取年齡、積累期和領取期年限等方面有嚴格規定,如被保險人在60周歲即可開始領取養老金,領取期限不得少于10年,強化其養老功能。
從收益模式來看,各家試點保險公司均提供穩健型和進取型兩種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組合賬戶供選擇,采取保證+浮動收益模式,收益可轉換。從試點保險公司披露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2021年收益情況來看,穩健型賬戶的結算利率在4%-6%之間,進取型賬戶結算利率在5%-6.1%之間,實際收益均高于最低保證利率。
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試點公司累計承保保單近5萬件,累計保費4億元,件均保費8000元。其中快遞員、網約車司機等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投保近1萬人。
隨著發展養老金第三支柱的壓力逐漸增大,在試點9個月之后,也就是2022年的3月,銀保監會印發《關于擴大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范圍的通知》,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大到全國范圍,同時允許所有養老保險公司參與試點。
②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
從國際經驗來看,稅收政策對于推進個人養老金市場發展有重要作用。因此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是私人養老金市場中重要的產品種類。自2006年以來,我國保險監管部門一直致力于推動出臺支持養老金第三支柱發展的稅收政策。
2018年5月1日,《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正式落地,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開始試點稅延型養老險,試點期限暫定1年。
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指,投保人繳納的保費可以在稅前列支,當領取保險金時再根據當時的稅率繳納稅款。由于可以長期遞延納稅,再加上退休后適用的邊際稅率可能較低,因此被認為對投保人有較明顯的稅收優惠,可以激發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積極性。
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按照《通知》的規定,稅延額度的扣除限額按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中孰低的辦法確定,稅延的力度十分有限。與非稅延養老金產品相比,整體收益也沒有太大差別。在財政給予的稅收優惠激勵不足、涉稅流程繁瑣的發展環境下,我國稅優養老保險沒有形成規模經濟,發展仍然存在諸多挑戰。
-基金
在基金行業,養老目標基金是老齡金融的重要角色。證監會于2018年3月正式發布《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被認為是我國養老基金的綱領性文件。養老目標基金是以追求養老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為目標,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資產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資組合波動風險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
與普通的基金直接投資一籃子股票或債券不同,養老目標基金投資的是一籃子的基金,即基金中基金(Fund of Funds,即FoF)的形式運作,目的在于優化資產配置,減小投資風險。
根據資產配置不同,養老目標基金分為目標日期策略的基金(TDF)和目標風險策略的基金(TRF)兩種。目標日期策略的基金是隨著所設定目標日期的臨近,逐步降低權益類資產如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權益類資產的配置比例。目標風險策略的基金是根據特定的風險偏好設定權益類資產、非權益類資產的基準配置比例,或使用廣泛認可的方法界定組合風險(如波動率等),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基金組合風險。
那么,三年過去,這些養老目標基金運行的如何?
截至今年2月底,我國共發行了159只養老目標基金,規模超過1150億元。養老目標日期基金的產品數量和規模都小于養老目標風險基金,特別是規模方面,養老目標日期基金的規模僅為目標風險基金規模的18%。
我國養老目標基金規模及產品數量,數據來源:濟安金信
從基金收益情況來看,TDF的年度平均投資收益率優于同年度的TRF,今年前兩個月二者收益均為負。
我國養老目標基金年度平均收益率,數據來源:濟安金信(單位:%)
同時,成立時間滿3年的養老目標基金年平均收益率明顯高于成立2年和1年的基金。這說明在觀察期內,隨著持有期限的增加,該類基金投資收益會逐漸增加。
我國養老目標基金成立年限與平均收益率,數據來源:濟安金信(單位:%)
但從產品細節來看,當前基金公司的養老金融產品的產品周期、封閉期限、資產投向以及申贖規則等方面與其他基金產品并無大異,近期有消息稱,某基金公司的養老目標基金已經實施基金財產清算,其基金規模僅為0.1億元(截至2021年底),成為我國養老目標基金誕生三年多內首只擬清盤的產品。
成立時間短,基金規模較小,投資收益優勢不明顯——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的養老目標基金仍然面臨巨大的市場挑戰。
-銀行
銀行主要通過開發養老理財產品參與老齡金融市場運作,該類理財產品以追求養老資產長期穩健增值為目的,鼓勵客戶長期持有。
2021年9月,中國銀保監會正式啟動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工銀理財、建信理財、招銀理財和光大理財四家試點公司可以在成都、武漢、深圳和青島四個試點城市開展養老理財產品銷售。
半年后,即2022年3月1日起,養老理財產品試點范圍由四地四機構擴展為十地十機構。銀保監會日前發布《關于擴大養老理財產品試點范圍的通知》,此次對已有理財產品募集資金規模進行了上調,加上新增的6家理財公司,養老理財產品發行總規模上限提高至2700億元。
目前試點區域發售的銀行理財產品均為5年期封閉式基金,業績比較基準5.8%-8.0%,1元起購,R2中低風險,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由于距離首批養老理財產品發行不過半年時間,其收益情況還無法判斷。目前銀行5年期的大額存單年化利率僅在4%左右,由公布的5.8%-8.0%的業績比較基準來看,養老理財收益略優于大額存單。
而市場上現存的其他帶有養老字樣的銀行理財產品數量不足百余款,大多為開放式、低風險的產品設計,主要投資于高流動性、固收類資產,呈現出較強的產品同質化。并且對投資者的資質認證較為嚴苛,如起購金額較高、投資者年齡較大等要求。
總體來看,我國的銀行養老理財產品相對其他資管產品起步較晚,且發展相對滯后。
-信托
養老信托作為信托業務的類型之一,它基于較強的契約性、獨立性、長期性以及目的性,委托人將其財產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及名義,為受益人提供以養老為目的的財產管理和處分行為。
養老信托的形式多樣且極具創新空間,對財產的安排包括直接提供養老公寓床位、醫療保健、康復護理等方面養老服務、用于養老產業開發或建設進而實現財富傳承等。這主要與養老信托的產品類型相關。當前市面上存在的養老信托產品主要有養老消費信托、養老財產信托和養老產品信托三種類型。
養老信托首先屬于事務型信托類別,它能夠有效融合了養老服務與金融服務,為客戶提供定制化的養老服務和資管服務。信托的長期、穩定也能夠最大限度保障委托人的個人權益,具有諸多優勢。當前我國還未建立起完善的養老信托制度,更創新的信托產品類型也有待探索開發。
老齡金融發展潛力巨大
人口老齡化問題已經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高層明確提出要夯實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養老財富儲備。在政策的引導下,各大金融機構展現了積極參與的姿態。但從目前發行的養老金融產品來看,數量不多,產品較為同質化,無論是各類試點的養老理財產品、稅延養老保險還是當前市場已經發行的各類老齡金融產品,其規模都相當有限,在三支柱中的規模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但從資金存量來看,我國養老金第三支柱的發展有巨大潛力,有數據顯示,當前我國居民金融總資產已達到160萬億元,其中90多萬億元為銀行存款,而且絕大多數低于一年期限,可轉換為終身養老財務資源的金融資產。保險、基金、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在這方面大有可為。
政策導向和市場需求之間的鴻溝成為金融機構探索老齡金融的最大挑戰,種類繁多的金融產品終究還是需要市場來檢驗。當前,我國養老金融發展正當起步,市場正處在供需雙方相互磨合、投資者教育的階段,個別產品遇冷在所難免,這也將督促金融機構從需求端重新考量金融產品觸達客戶的渠道、方式和形態,在養老金融產品供給側實現全新突破。
本文標題:老齡金融:我國養老金第三支柱面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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