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個人養老金制度尚未出臺,目前僅個人稅延養老險享有稅收優惠政策,其他產品暫未納入財政補貼支持范疇。在養老保險試點中暴露出的問題,也給優化我國個人養老金財稅政策,以及相關產品設計帶來了啟示。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認為,對于外賣、快遞等新業態的靈活就業人群,可探索建立直接補貼式個人養老金財稅政策。對于年收入沒有達到起征點的人群及靈活就業群體,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補貼,讓其積極參與到個人養老金市場中來,擴大制度的覆蓋面。
用好財稅支持政策的同時,還應做好對養老金融創新的規范。銀保監會相關人士曾多次明確表態,要明確養老金融產品標準,對不符合標準的各類帶有養老字樣的短期金融產品,要堅決清理。該人士還提出,要穩步推進創新試點,選擇少數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專營機構,先行開展養老金融試點;支持相關機構發展體現長期性、安全性和領取約束性,真正具備養老功能的養老金融產品,力爭通過示范引領,為養老金融全面發展探索出一條新路。
全國政協委員、交銀施羅德基金總經理謝衛接受采訪時表示,就產品而言,首先,應提高養老金融產品的辨識度。養老金融產品應盡可能朝著收益適中、風險和回撤可控的方向設計,滿足普通老百姓的養老需求。其次,應加大養老金融產品的供給,提供差異化選擇,為老百姓提供多樣化的養老儲備方案,最終交由市場自主選擇。再者,應加強投資者教育工作,鼓勵年輕人做長期投資,享受時間帶來的復利。
本文標題:財稅激勵與監管規范并行,探索養老金融全面發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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