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不久前發布的新修訂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規定養老機構不僅要提供生活照料服務,還需提供護理服務,細化對養老機構設立的備案操作流程,從養老機構的功能定位到申報程序、運營管理、服務規范等各方面,規范養老機構服務中存在的問題,推動機構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養老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我國60歲以上的老人已達2.5億人。隨著家庭規模變小,社會化養老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機構養老的需求越來越旺盛。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共有各類養老機構4萬余個,收住老年人超210萬人,入住養老機構日益成為重要的養老方式。《辦法》的施行,將進一步破除養老服務發展障礙,健全市場機制,持續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
當前,各地養老機構發展較快,數量快速增長,但也存在供給不足、質量不高、管理不規范等問題,與人們的養老需求不相匹配。對此,《辦法》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探索提質增效的經營模式,使其更貼合人們的需求。根據規定,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租賃經營等方式,交由社會力量運營管理。尤其值得期待的是,《辦法》增加了養老機構的護理服務,推行入院評估、分級護理的服務模式,并規定養老機構可以通過設立醫療機構或者采取與周邊醫療機構合作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這些規定立足現實需求和發展現狀,增加了服務供給,體現了對加快養老機構發展的有力引導。
全面提升老人的幸福感,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質量,還應創新養老服務方式。有調查顯示,老年人最需要的服務就是醫療護理和精神慰藉。這與我國不少老人帶病生存、多病共存的現狀有關,也與家庭規模越來越小、空巢老人增多的現實有關。近年來,國家出臺有關醫養結合的文件,鼓勵支持醫養結合機構發展;加快護理行業發展,培養大量專業護理人才;長期護理保險試點逐步推開,帶動康復、護理產業快速發展;充實機構養老服務,提升養老機構的專業性,等等。這些內容,在此次出臺的《辦法》中都有所體現。此外,根據規定,養老機構還可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上門提供養老服務等,有望使高質量的養老服務惠及居家和社區養老的老人。
養老問題是整個社會性質的問題,關系到每個人、每個家庭。我國又是人口大國,老齡人口也是最多的,面對日益增長的機構養老需求,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國情又能最大化滿足人們養老需求的道路,需要各方形成合力。希望隨著政策的落地執行,推動養老機構的服務日益規范,全面提升養老服務質量,讓每一位老人都擁有高質量的幸福生活。
來源:人民日報
本文標題:創新養老服務方式: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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