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立法鼓勵為老年人及殘障人士等提供可替代的產品服務
時間:2022-10-01 13:40 來源: 作者:小通 人瀏覽
北京擬立法鼓勵為老年人、殘障人士等使用數字化公共服務確有困難的人群,提供可替代的服務和產品。
21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對《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
草案二審稿共九章五十九條,分為總則、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資源、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智慧城市建設、數字經濟安全、保障措施、附則。
7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對《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
北京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張伯旭介紹,為做好條例草案修改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北京市人大財政經濟辦公室通過市人大常委會門戶網站公布了條例草案及說明全文,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并通過書面形式征求了各區人大常委會意見。按照常委會工作要求,專門就條例草案涉及的重點內容征求了市、區、鄉鎮三級人大代表意見,共有9214位代表參與問卷調查。
同時,北京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結合北京市實際,組織召開專題座談會,聽取了市工商聯、部分企業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征求了市委網信辦、市財政局等政府相關部門、知識產權法院對條例草案的修改意見和建議。
強化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
部分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代表提出,要統籌好數字經濟安全與數據安全,細化在數據安全、網絡安全方面的責任,增加個人隱私保護的規定,明確平臺經濟的監管部門。
草案二審稿強化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增加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具體表述為: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建立公共數據開放清單
草案二審稿要求,北京市加強數據資源安全保護和開發利用,促進公共數據開放共享,推動數據要素有序流動,提高數據要素配置效率,加快數據要素市場培育,探索建立數據要素收益分配機制。
草案二審稿明確,北京市建立公共數據開放清單并向社會公布,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北京市公共數據開放平臺獲取公共數據。
支持建設數字經濟產業園區和創新基地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代表提出,應增加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的具體措施,加強數字經濟產業園區建設,推動北京市數字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草案二審稿增加建設數字經濟產業園區的規定。具體表述為:本市支持建設數字經濟產業園區和創新基地,推動重點領域數字產業發展,推動數字產業向園區聚集,培育數字產業集群。
完善困難群體數字化服務保障措施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代表提出,老年人對網絡不了解、不會使用智能產品的現象普遍存在,應提高數字化公共服務的便民水平。
草案二審稿要求,對使用數字化公共服務確有困難的人群,應提供可替代的服務和產品。
此外,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對違反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的行為增加法律責任。北京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國家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均有詳細規定,作為促進型地方法規,建議不再增加新的處罰,依照上位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