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法院集中宣判4起養老詐騙案件
時間:2022-10-01 13:46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榆林中院
涉案1600余萬元!榆林中院宣判一起涉養老詐騙案
6月23日,榆林中院對白某某以辦理養老統籌等為名實施詐騙犯罪一案公開開庭宣判。這是榆林法院自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公開開庭宣判的第一起養老詐騙犯罪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白某某利用其清澗縣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局工作人員的身份,謊稱自己有能力為各被害人繳納養老統籌、安排工作、低價購房等,并以此騙取被害人惠某、劉某、賀某某等170余人共計1677萬余元,其中以辦理養老統籌為由騙取38名被害人共計93萬余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白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謊稱自己有能力為他人辦理繳納養老統籌、安排工作、低價購房等事項,騙取多名被害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該案被害人眾多,且涉老年群體,更有巨額經濟損失未挽回,故依法應對其從嚴懲處。遂以詐騙罪判處白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榆林市榆陽區法院
劉某某養老詐騙案一審公開宣判
6月24日,榆林市榆陽區法院通過視頻方式一審公開宣判一起涉養老詐騙案。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以來,被告人劉某某通過QQ從收藏品公司買來相關客戶數據,后以幫助老年人拍賣藏品為由騙取手續費、好處費等,待被害人將款項打入指定的銀行賬戶后,被告人劉某某多次在河北省定州城、郊區多個銀行網點ATM機中將被害人的錢財取現。其中,2021年6月至8月,84歲被害人曹某某、72歲被害人王某某、91歲被害人李某某共計被騙5萬余元。2021年9月,被告人劉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利用電信網絡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告人劉某某通過QQ社交軟件與他人聯系購買客戶資料,微信指使他人支取款項,伙同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系團伙詐騙。劉某某多次提取詐騙款項,對詐騙款有控制權,系詐騙團伙主要分子,該團伙以老年人為詐騙對象,系養老詐騙。法院綜合考慮被告人劉某某犯罪事實,認罪態度,悔罪表現,認罪認罰等情況,以詐騙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
渭南市臨渭區法院
法檢兩長同出庭,劉某某養老詐騙案一審公開宣判
6月24日,渭南市臨渭區法院公開審理了劉某某以辦理養老保險等為由騙取他人錢財的詐騙案件,臨渭區法院院長張東亮擔任審判長,臨渭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崔宏武以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區人大、區政協、區委組織部及區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各成員單位等到場旁聽。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初至2021年底,被告人劉某某謊稱可以幫助被害人辦理養老保險、購買特價房、合伙做生意,先后騙取多名被害人錢財120萬余元,詐騙資金均已被劉某某揮霍。經過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審判長針對控辯雙方意見,當庭歸納案件爭議焦點,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其能為他人辦理養老保險、購買低價房、合伙做生意,在三年時間內騙取多名被害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法庭根據案件事實、證據及被告人的犯罪情節等,依法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責令其將贓款退賠后返還被害人。
留壩縣法院
王某某養老詐騙案一審宣判
6月24日,留壩縣法院對王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一案進行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被告人王某某,在一石粉廠認識受害人兒子劉某乙,并通過其認識了77歲的受害人劉某甲。2020年底,受害人劉某甲委托被告人王某某為其兒子劉某乙介紹對象,被告人王某某便虛構女方家庭情況,并以女方父親受傷住院需要用錢、女方父親過生日為由,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間,先后五次騙取劉某甲現金7余萬元,其所得贓款全部用于個人消費和借給他人使用。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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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陜西法院集中宣判4起養老詐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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