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國家開發銀行:利用開發性金融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時間:2022-10-01 13:57 來源: 作者:小杰 人瀏覽
據民政部網站12月3日消息,民政部、國家開發銀行發布關于十四五期間利用開發性金融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
為推進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推動新時代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民政部與國家開發銀行決定十四五期間利用開發性金融專項貸款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支持重點
支持各地有效利用國家開發銀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貸款,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等規劃確定的有關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點任務:
(一)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網絡建設。根據人口分布、老齡化水平及發展趨勢布局建設層次清晰、功能互補、區域聯動的養老服務網絡。支持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范圍建設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發展具備全日托養、日間照料、上門服務、區域協調指導等綜合功能的區域養老服務機構。推進老舊城區、已建成居住(小)區按標準補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支持具備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推動構建城市地區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支持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引導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開展適老化改造,發展家庭養老床位。支持優化城鄉養老機構床位結構,擴大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供給。
(二)智慧養老服務發展。支持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在養老服務管理中的運用,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引導養老機構依托新興技術手段構建互聯網+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模式。支持智慧養老產品研發推廣應用,開發適老化技術和產品,重點發展適老康復輔助器具、智能穿戴設備、服務型機器人與無障礙科技產品。
(三)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推進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教育體系建設,支持養老服務相關專業開展職業教育校企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舉辦養老服務類職業院校。支持依托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和養老機構建設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培訓示范點和實訓基地,加強對養老護理員、養老院院長、老年社會工作者等各類人才的專業培訓。
二、完善政策措施
(一)科學規劃項目。發揮政府部門組織協調作用和開發性金融融資融智服務優勢,突出規劃引領,支持以市(地、州、盟)為單位整體統籌謀劃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項目,選擇有實力、信用好、有意愿的養老服務主體作為項目投融資主體,負責項目建設運營,著力加大普惠型養老服務供給。
(二)做好信貸辦理。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要配合政府部門做好融資規劃,對申請貸款支持的項目開展盡職調查和授信評審,重點評估項目對全方位優化區域養老服務有效供給、緩解養老服務供需矛盾、健全養老服務體系等方面的示范帶動作用。對滿足授信條件的項目,給予不高于總投資額80%、原則上不超過25年貸款期限的貸款金額,并明確貸款利率、還款方式等優惠支持條件。
(三)加強政策支持。各地民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加快完善養老服務領域規劃、土地、建設、資金、財稅、人才等方面支持政策,進一步優化項目審批程序,規范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項目運作模式,鼓勵機制創新,優化養老服務投融資環境,支持項目投融資主體做優做強。
三、加強組織協調
(一)建立協調機制。各地民政部門與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要建立密切溝通協作機制,協助地方政府開展規劃編制、項目設計、資源整合等工作,指導項目主體用好開發性金融資金,推進項目有序實施,做好正向宣傳引導,協調推動解決合作中遇到的問題困難,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定期報送工作進展。
(二)強化項目管理。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政策指導,及時就項目實施提出合理化意見建議,指導養老服務主體規范管理、誠信經營,全面提升養老服務供給質量。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要合規開展項目評審,合理評估項目效益,完善貸后監管措施,防范貸款風險,嚴禁貸款資金流入商業房地產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