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患者在養老中心打人,精神病人收治應全社會一起想辦法
時間:2022-10-01 14:02 來源: 作者:小杰 人瀏覽
一家養老服務中心里,除了老人,還有智力殘疾的年輕人,和有精神分裂癥的人。因為瑣事,殘疾人被精神病人毆打,雖然沒有造成實際損傷,但也是一個警醒。對有精神疾病人員的照料,還是應該由專業機構進行。社會化養老機構應該專注于養老服務。
據澎湃新聞報道,日前網絡流傳一條江蘇睢寧一男子在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被毆打的視頻。2021年10月31日,睢寧縣委宣傳部公眾號無線睢寧發布通報稱,視頻中哭鬧的男子王某25歲,系二級智力殘疾,由家人臨時送到涉事養老服務中心照顧。10月29日,王某大聲哭鬧引起同在該養老服務中心的精神分裂癥患者鄒某英情緒不穩定,鄒某英用椅子座墊擲向其肩部、頭部,經現場檢查雙方均無任何傷情。
雖然鄒某英打人用的是椅子的坐墊,沒有給被打者帶來實際的傷害,但是這樣的毆打場景,還是讓人捏了一把汗。如果她打人用的是椅子等硬的東西呢?畢竟鄒某英是一名精神分裂患者,她是否具有控制自己情緒的能力,是有疑問的。
而根據通報,事發的場所是睢寧縣一鄉鎮的一家養老服務機構,主要業務是為周邊老人提供日間照料、娛樂服務,目前有工作人員3名,服務對象5名。而這5名服務對象中,并不全是普通的老人,其中一人(鄒某英)是精神分裂癥患者,被打的王某,不僅僅有智力殘疾,還是個年輕人。養老服務機構接納有精神障礙和智力殘疾的服務對象,是不是有相應的服務能力?至少從視頻來看,當出現問題時,并沒有工作人員出現,只有同在中心的老人來制止。
有精神障礙的老人,并不是普通老人,需要特殊的照護,并不適合在普通養老中心與普通老人共同生活。有智力障礙的年輕人就更不用說了。有精神障礙的患者,需要專門的醫療和照護機構。精神衛生法規定,鄉鎮政府和街道辦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組織開展預防精神障礙發生、促進精神障礙患者康復等工作。但在現實中,鄉鎮和街道一級,很難有精力和財力開展精神障礙患者的康復、照護等工作。盡管精神衛生法規定鼓勵和支持組織、個人提供精神衛生志愿服務,興建精神衛生公益設施,但事實上,專業的精神障礙患者照護機構少之又少。尤其是在農村地區,即使有,農民們也負擔不起費用。
事實上,農村地區嚴重精神病人無人照料的問題非常普遍。吉林省電視臺2021年曾報道了一起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男子被母親用鐵鏈鎖住7年的案例。類似的事情在廣西、福建、廣東、河南等地都有報道。內蒙古某地法院還剛剛審理了一起因為妻子患有精神障礙,丈夫將其綁在樹上致其餓死的案件。
根據精神衛生法,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愿原則。但是,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應該住院治療,也就是強制住院治療。但是,如果其本人和近親屬無力承擔住院治療的費用,又怎么辦?對于不少農村的精神障礙患者來說,他們家人能做的,通常就是把病人鎖在家里,以免到外面傷害別人。
對于不嚴重的精神障礙患者,自愿住院治療。而未住院治療的患者,按規定應由監護人妥善看護。但是其監護人往往沒有時間和精力看護,又沒有專業、廉價的康復、照料機構對其進行照料,其家屬只能將其交給普通的照護機構。
就像上述打人事件中的鄒某英和王某,他們本來應該由專業的機構來照料的,但是卻不得不被送到養老中心。這次因為打人事件引起了輿論關注,鎮政府將他們轉到了專業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但是他們從醫療機構出院后,又要怎么辦呢?再回到普通的養老中心顯然不合適,即使他們已經符合出院標準,但誰能保證以后他們不會再次發病,做出傷害養老中心里其他人的事呢?
農村精神疾病患者的照料,是一個難題。要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還要避免他們給他人帶來傷害,還要低成本、可負擔。這個難題,需要全社會關注,投入必要的資源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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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精神分裂癥患者在養老中心打人,精神病人收治應全社會一起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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