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養老機構分級照護!上海市養老服務發展中心明確基本項目清單指引
時間:2022-10-01 14:05 來源: 作者:小通 人瀏覽
為規范上海市養老機構的分級照護服務,明確基本服務項目內容,根據上海市民政局工作部署,10月12日,上海市養老服務發展中心給各養老機構下發《養老機構基本服務項目清單指引》文件(以下簡稱《指引》)。
從《指引》總體說明來看,首先上海市養老機構老年人入院照護等級分為正常、輕度、中度、重度四個等級,每位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均需通過評估確定照護等級;其次,每個照護等級都有相對應的基本服務項目,同一等級的服務項目可因老年人的個體差異適當增減。
同時,高一等級基本服務項目的難易程度、工作量及服務風險均為低一等級的提升;每個基本服務項目及服務要求應符合《養老機構服務和設施要求》(DB31/T685-2019)的規定,并應與現行行業相關標準保持一致。
而除基本服務項目外,養老機構可與老年人及其家屬在合同中約定提供其他服務項目,但不得強制提供。
從基本服務項目來看,《指引》指出,上海市養老機構老年人入院照護等級正常輕度中度重度,分別對應上海市老年人能力分級評估(上海市養老服務行業協會2020版)中的正常輕度中度I級和中度II級重度I級和重度II級。
同時,部分養老機構未使用上海市老年人能力分級評估(上海市養老服務行業協會2020版),而采用其他標準作為老年人入院評估標準確定入院照護等級的,應參考《養老機構基本服務項目清單指引》制定本機構基本服務項目清單。
《指引》提及,對不同照護等級的老年人,養老機構提供相應的基本服務項目。其中,基礎服務項目是養老機構為每位入住老年人所提供的最基礎服務,適用于所有照護等級。
據今年9月13日上海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發布的《上海市養老服務發展十四五規劃》指出,上海養老服務發展仍還存在一些瓶頸問題,主要表現在養老服務供給總量增長與結構性矛盾并存,優質養老機構一床難求與部分養老機構床位空置現象并存,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護床位相對稀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布局均衡性有待優化。
同時,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的專業性有待進一步提升,持續運營的財力保障機制有待完善;社會力量參與的活力尚未充分激發,從事養老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企業在數量、專業水平、項目執行能力等方面與行業發展的需求還存在差距,營商環境需要進一步優化。
此外,上海養老服務發展還存在一些短板問題,包括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行業監管、郊區農村養老服務水平、老年人養老服務支付能力等,還需要聚焦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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