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養老變坑老!,別讓咱爸媽上非法集資的當
時間:2022-10-01 14:05 來源: 作者:小杰 人瀏覽
如今
越來越多的老年人
入住養老機構與此同時
一些不法分子
打著養老旗號
假借投資養老項目
體驗老年用品產品等名義
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導致大量老年人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近年來,我們高度關注養老服務工作,積極開展各項措施應對人口老齡化,全市養老服務領域呈現出產品多樣化、服務精準化的局面。
如今,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安享晚年,逐漸被社會公眾接受,正在成為一種時尚。與此同時,一些不法分子針對老年群體金融知識缺乏、防范金融風險能力較弱的特點,打著養老旗號,假借投資養老項目、旅居候鳥養老、體驗老年用品產品、銷售老年公寓等名義,以預付打折、還本付息、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開展非法集資活動,導致大量老年人遭受巨大經濟損失,嚴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擾亂養老服務市場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為防范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風險,維護廣大老年市民朋友的合法權益,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針對養老領域非法集資形式及特點等內容,進行一一解答。
一
什么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
二
非法集資特征及形勢
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違法性、利誘性、涉眾性。目前,非法集資案件高發頻發,集資人手段花樣層出不窮,養老等重點領域風險突出,集資參與人人數眾多且情況復雜。
三
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主要形式及特點
從全國各地養老服務領域發生的非法集資案件分析,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主要有以下形式及特點:
(一)以提供養老服務名義吸收資金。個別養老服務企業沒有養老基地或養老實體,或雖有養老實體但承諾明顯超過其床位供給能力或超出可持續盈利水平的還本付息,以提供床位包干使用權、優先居住權、住宿餐飲、觀光旅游、醫療保健、照顧陪護等服務、高額利息分紅回報或享受消費優惠為誘餌,引誘老年人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高額收取會員費、保證金,非法吸收老年人資金。以合法運營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之名掩非法集資之實。
(二)以投資養老項目名義吸收資金。虛構投資、加盟、入股養生養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項目名義,以返本銷售、售后返租、約定回購、承諾高額回報、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吸收老年人資金。
(三)以銷售養老公寓名義吸收資金。以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養老山莊或以返本銷售、售后返租、約定回購等方式銷售養老公寓、養老山莊,承諾入住老年公寓后給予優惠打折、不入住則給予高于銀行利息分紅的方式,收取高額房款、租金、押金,非法吸收老年人資金。
(四)以以房養老為名,通過為投資人包辦房產抵押借款等形式吸儲。以可實現以房養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誘騙老年人通過房產抵押借款理財,非法吸收老年人資金。
(五)以銷售老年產品名義吸收資金。個別機構采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等欺騙、誘導方式,以免費旅游、贈送實物等為誘餌,非法吸收老年人資金。
(六)以銷售保健產品名義吸收資金。通過會議營銷、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免費檢查、免費體驗、贈送禮品或者不合理低價旅游、電話推銷、上門推銷、網絡銷售等形式,向老年人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推銷所謂保健品,非法吸收老年人資金。
四
非法集資的危害性
非法集資的危害性極大,一方面,《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經濟利益,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不受法律保護,因貪圖小利,或礙于親戚朋友的情面,極有可能成為非法集資的犧牲品,給家庭和財產帶來巨大損失。另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經營罪等有明確的規定,組織或者從事非法集資活動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最終害人害己害家庭。
五
選擇養老機構注意事項
(一)養老機構是指依法辦理登記,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床位數在10張以上的機構。
(二)入住養老機構,應選擇依法在登記管理機關進行法人登記并在民政部門備案的養老機構。入住前,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應與養老機構簽訂服務協議,明確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服務內容、服務方式,約定收費標準和費用支付方式,載明服務場所、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等權利和義務。
(三)為切實保證老年人合法權益,所交保證金或者押金,金額不得超過該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月服務費的三倍,并交至該養老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不要向個人賬戶繳納資金。
六
投資理財建議
(一)要理性選擇合法合規的投資理財渠道,不為高額回報所誘惑,凡是不合理高于銀行利息的返息養老投資項目均要謹慎,切勿輕易預付高額養老服務費。
(二)老年人進行投資之前一定要跟子女商量,切勿輕信他人,守好自己的養老錢。拒絕高利誘惑,遠離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