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氏騙局盯上老年人,以房養老怎么才能把好事辦好?
時間:2022-10-01 14:11 來源: 作者:小杰 人瀏覽
近年來,伴隨老齡化社會的來臨,以房養老這一創新型養老方式應運而生。但這也使得一些不法分子聞風而動,盯上了老年人安身立命的房產,讓以房養老的美好愿景變成了斂財的借口。
近日,銀保監會就此發布風險提示,對以以房養老名義詐騙老年人資金的行為進行了披露和提醒。《金融時報》記者注意到,這已經是近一個月內,銀保監會第二次針對以房養老詐騙行為發布的風險提示。5月19日,銀保監會曾發布關于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為何套路貸難根除
正規的以房養老本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用住房當做反向抵押,以獲得持續的資金來源,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質量。但據記者觀察,近年來借以房養老采取非正規手段詐騙老年人的事件越來越多。
今年2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老年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中,以房養老騙局位列其中。案件顯示,高某經人介紹參加以房養老理財項目,與王某簽訂借款合同,約定王某出借220萬元給高某,高某將涉案房屋委托龍某全權辦理出售、抵押登記等。但此后,龍某作為高某的委托代理人為涉案房屋辦理了抵押登記,并出賣給劉某。劉某再次為房屋辦理抵押登記,登記的抵押權人為李某。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王某、龍某、李某等人存在十分密切的經濟利益聯系,相關五人系一個利益共同體,就涉案房屋買賣存在惡意串通,應當認定龍某代理高某與劉某就涉案房屋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有關律師表示,以房屋作為抵押物的民間借貸合同非常多見,這也是近年來屢禁不絕的套路貸中的一種典型路數。
2019年,一家名為中安民生養老服務有限公司的機構,以非法占有老人錢財為目的,誘使老人簽訂以房養老協議,抵押房產,高息借款。待老人拿到借款后,又誘使老人將款項投入到中安民生公司的理財產品中,造成其陷入財房兩空絕境。
為何以房養老詐騙案頻發且難以根除?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套路貸難以根除的原因之一是行為人常常在法律空白或者規定不明確的領域,利用老年人性格特點以及尋求投、融資渠道的迫切心理,將套路貸披上迷惑外套變裝成以房養老理財項目,進而非法占有老年人房產。
而從根本原因來看,則是我國養老服務供給與老年人養老需要不匹配、有落差,加之子女由于家庭、工作生活節奏與長者不同,對長者的關愛有所缺失,才給了不法分子打養老服務主意的可乘之機。
保險產品尚且小眾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房養老騙局頻頻發生的同時,真正的以房養老保險產品卻身處成長困境。
早在2013年9月,《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2014年6月,原保監會正式啟動以房養老的試點工作,試點地區包括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之后,試點范圍擴大至所有直轄市、省會城市以及江蘇、浙江、山東和廣東的部分地級市,試點期間也延長到2018年6月30日。2018年8月,試點范圍再度擴大至全國。
盡管政府與監管部門一再鼓勵推行,但產品落地情況并不理想。2015年3月,幸福人壽推出國內首款以房養老產品房來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A款),北京、上海等8城至今約209位老人參保,截至2021年4月30日,發放養老金6000余萬元;2016年10月,人保壽險推出安居樂試點產品,不久前該產品才在北京實現簽單落地。全國有效保單數量也僅有百余件。
為何以房養老叫好不叫座?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供給不足是主因。從供給側看,保險公司擔心承擔長壽、市場和政策風險。中國老齡化進程的加快、國際和國內經濟形勢的變化以及我國樓市調控政策等因素都會導致房產的價值和價格產生波動,這些波動會影響到保險公司對市場的預期,進而反映到以房養老保險業務上。
在需求端,或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民眾普遍不愿采取抵押房產的方式來養老。在養兒防老的主流認知下,人在感情上難以釋懷,更愿意將其作為遺產留給子孫。此外,人們對抵押房屋價值評估的公平性和公正度難免持疑。
擴市場與防騙局兩手抓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近期發布的《世界衛生統計》報告,2019年我國人口整體預期壽命為77.4歲(男性74.7歲、女性80.5歲),已經步入長壽時代。因此,在人口老齡化日益加深、社會基礎保障負擔日益加重的背景下,以房養老模式具有其獨特的發展意義。
事實上,對于真正有需要的老年人,以房養老能確實解決手中有房卻沒錢的難處。在湖北,65歲的何先生及妻子通過幸福人壽辦理了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在不改變居住條件的情況下,每月領取養老金9444.86元,直至終身。2020年,老兩口累計領取113338.32元。
據記者了解,以房養老在發達國家如日本、美國、英國、新加坡等地區都已發展出較為成熟的模式,但這個過程也比較漫長。有財經專家評論道:不要說他怎么冷,而是本身就不必強求他熱,因為‘以房養老’就是作為養老保險體系多種方式中的一種而存在。
以房養老在我國怎么破題?業內人士指出,要強自身與防騙局兩手抓。一方面,要豐富保險版以房養老產品,并給予其更多正面的培育與宣導,引導業務有序發展;另一方面,要堅決打擊打著以房養老旗號進行非法集資的騙局。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太保壽險上海分公司副總經理周燕芳建議,在產品條款中,增加在一定時間后可以重新簽訂協議的權力條款,可根據當年的市場行情,對抵押房屋價值進行重新估值及養老年金的發放,來解決借款人對市場利率及房屋價格等因素波動將對產品的價值帶來的擔憂。另外,組建以房養老保險的專項監督管理小組以及以房養老保險咨詢機構,為該業務的發展提供管理、擔保和咨詢支持。
有專家觀點認為,以房養老產品設計要層次豐富且更有針對性。我國要探索與居家養老理念,包括居家養老的配套服務相結合的保險產品。除了提供單純的養老錢以外,可以把一些照護服務附加在以房養老產品上,這樣可以滿足更多人的需求。
從監管層面來看,守住風險底線,推動業務創新始終是主要發展思路。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表示,以房養老保險準入門檻高、法律關系復雜、風險因素多,對機構業務開展和銷售管理都非常嚴格。而不法分子所宣稱的以房養老只是打著國家政策的幌子為非法集資活動造勢宣傳,根本不具備相應的資質、能力。消費者應注意提防集資詐騙套路,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證收益等說辭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