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贍養、要清凈、要關心,重陽節話養老
時間:2022-10-01 14:20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中華民族歷有敬老、養老、助老的傳統美德,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國家亦在立法層面對老年人做出了諸多保護性規定。重陽節剛過,筆者聊聊有關老人的法律故事。
要關心支付贍養費并定期回家探望
不久前,老李夫婦將生活工作在北京的長女李某訴至法院,要求李某每月支付贍養費2000元、每年回南方老家探望自己兩次。老李夫婦稱,長女李某自來北京工作后就不再主動與家里聯系,雖經親朋好友做思想工作,長女仍心有芥蒂,無奈之下只能起訴要求李某支付贍養費并定期回家探望。
經過詢問,李某表示:雖然父母一向重男輕女對自己并不關心,但自己仍對父母、家人盡到了贍養扶助義務,如為父親支付白內障手術的醫療費、請父母來北京旅游、為弟弟購買手機。因此,希望法院主持調解,希望父母關心、理解自己。
考慮到雙方的真實意愿,法院通過云法庭的形式對雙方進行調解,最終老李夫婦與女兒李某達成協議,約定李某每月向父母支付贍養費1000元,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具體時間、期間及方式由雙方協商。
法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18條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基于上述法律規定,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義務,此種贍養不僅指經濟方面支付贍養費,還指精神層面的關心慰藉。俗語講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在家庭成員相處過程中,或許父母子女間對既往的種種矛盾心存芥蒂,但家人之間終有血緣與感情的牽絆,無論是哪方率先邁出一步,相互體諒、互相關照,矛盾終會淡化,情感裂痕總會彌合。
要清凈把兒子一家趕出家門
前不久,老張夫婦提起訴訟,要求獨生子一家三口從自己家中搬走。老張夫婦稱,自己已經70多歲了,沒有能力繼續照顧兒子一家,希望他們搬出去住,老兩口過幾年清凈日子。小張夫妻則表示,希望與父母共同居住,彼此有照應。
法院審理查明:在雙方父母的幫助下,小張夫婦買了一套兩居室房屋,兩人婚后一直單獨居住。孩子出生后,小張夫婦搬至老張夫妻處共同生活。小張夫婦忙于工作,老張夫婦則照顧兒子一家三口的日常起居。孫子上小學后,老張夫婦曾提出希望小張一家搬回自己住處,但小張夫婦認為與老人共同生活更為便利,且自己的房子出租可以貼補家用,故而雙方沒能達成一致。
經過調解,小張夫婦仍認為共同居住更為有利。最終,法院判決小張一家搬離老張夫婦的房子。
法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39條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第35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因此,作為房產的所有權人,在成年子女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情況下,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搬出家門自行居住。
在傳統家庭觀念中,祖孫三代共聚一堂是家庭幸福和睦的寫照,但亦有極小部分子女依附于父母生活,給老人帶來負累。以本案為例,小張一家自有住房,兩人有穩定的工作及收入來源,雖稱與父母共居是為相互照顧,但老張夫妻已經再三表示不愿與子女共同居住,因此作為房屋所有權人,老張夫妻確有權利要求小張一家搬家圖清凈。
要贍養合理要求贍養費
近日,老王提起訴訟,要求長子王某將贍養費標準從每月200元提高至每月1450元。老王稱,雖然曾與長子約定每月贍養費200元,但自己目前在外租房居住,每月房租1000元、護工費1500元,兩個兒子應平均分擔該部分房租及護工費。長子王某則表示,愿意將父親接回家中養老,但經濟能力有限,不同意增加贍養費。
法院審理查明:老王有兩兒兩女,妻子已經過世,其每月享有退休金4500元并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老王雖稱在外租房居住,但實際是與長女共同生活;老王雖稱聘請護工并提交收據,但護工費收據均是在開庭前一天集中填寫。此外,老王的長子王某已63周歲,每月退休金4300元,他的妻子每月退休金1000元,因為小孫子身體不好,兩人還需要不時幫扶兒子一家。
經過詢問,老王自述小兒子目前按照每月500元的標準支付贍養費。最終,法院沒有支持老王的訴訟請求,判決王某按照每月200元的標準向老王支付贍養費。
法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基于該條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在父母年老時,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但在司法實踐中,對于贍養費類糾紛,并非是父母起訴就一定會勝訴。
通常,法院在裁判此類案件時會考慮如下兩方面問題:一是老人是否存在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情形;二是子女的實際負擔能力。一般情況下,子女應當平均承擔贍養義務,但如果存在無贍養能力的或者贍養能力較差的情況,可以適當減少承擔贍養義務。
以本案為例,法院即是在考慮老王本人的退休金水平、實際消費支出情況、其余子女贍養義務的實際履行情況以及王某的經濟條件等情況下,判決駁回了老王要求長子王某一人增加贍養費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