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解養老貴,兩會代表呼吁立法統一長期護理保險標準
時間:2022-10-01 14:27 來源: 作者:小通 人瀏覽
周燕芳建議加快立法,建立一套內容完整、結構合理、要素齊全、銜接配套、和諧統一的長期護理保險法規體系,將籌資方式、運作模式以及相關的標準建立等制度化。
長期護理保險擴大試點在即,其健康、可持續發展成為全國兩會代表委員聚焦的重點。
5月25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多名兩會代表委員今年帶來了關于長期護理保險的建議提案。
所謂長期護理險制度,主要是為被保險人在喪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時,側重于提供護理保障和經濟補償的制度安排。
2016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關于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出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的原則性要求,明確15個省級及地市級市為試點單位,標志著國家層面推進全民護理保險制度建設與發展的啟動。
今年5月,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的《關于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擴大試點范圍。在擴大試點范圍的城市名單中,新增了北京和天津兩個直轄市,以及福建福州、云南昆明、內蒙古呼和浩特、山西晉城等十余個主要城市。
我國各地的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已經取得一定效果,但也出現一些問題。例如,各地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的籌資方式、運作模式、相關標準都有差異,亟待進一步完善。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光大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表示,長期護理保險是解決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護理難題的重要方式,建議及時總結經驗,完善頂層設計,盡快建立統一的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緩解養老難、養老貴問題。
長期護理保險標準亟待統一
目前,各地的長期護理保險參保籌資、待遇享受、標準體系等方面都存在較大差異,為未來的制度統一帶來了一定障礙。
為此,李曉鵬建議,堅持社會性為主、商業型為輔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框架,遵循自上而下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規律,推廣全國統一的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將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納入《社會保險法》,從法律層面明確制度的地位。統一制定各項標準與細則,改變試點制度碎片化、隨意化的現狀。明確牽頭部門,統籌金融、醫療、民政與社保基金等各方力量,建立組織協調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太保(27.490,-0.51,-1.82%)壽險上海分公司副總經理周燕芳指出,標準體系未統一,亟需加大力度盡快完善。目前,全國正在使用的長期護理保險失能評估標準不少于10個,其中使用最多的是巴氏量表,占比80%以上。其他的是各地定制的不同評估標準。巴氏量表僅采集個人的日常生活活動能力,但是各地自定量表還會增加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認知能力、精神狀態、疾病情況等,為多維度的信息評估,整體上相對全面和客觀。評估標準作為長期護理保險的守門人,各界都在呼吁全國統一標準。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的規劃,將加大標準體系研究完善力度,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日常生活能力評估標準、長期護理需求認定和等級評定標準體系。
周燕芳認為,長期護理保險立法具有基于我國實際情況的迫切性和必要性,而且立法條件也基本具備,故建議加快立法,建立一套內容完整、結構合理、要素齊全、銜接配套、和諧統一的長期護理保險法規體系,將籌資方式、運作模式以及相關的標準建立等制度化,為長期護理保險的制度可持續發展提供法律依據。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大學教授張琳建議,我國養老護理機構為公辦與民營雙軌運行,失能評估標準、護理等級劃分、收費標準在不同區域,甚至在同一地區不同機構之間差異較大。建議政府推動民政部、衛健委、醫保局等相關部門,共同成立課題組,制定統一的長期護理等級標準指導意見(起碼是按省統一的),建立全國性的類似于北京大學的老年健康影響因素跟蹤調查(CLHLS)這樣開放的數據庫,以支持保險公司開發長期護理保險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專業人員缺口大,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此前,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民政部養老服務司司長俞建良表示,全國養老院普遍存在養老護理力量緊缺的問題。現在全國有200多萬名老人入住在約4萬個養老院,但是工作人員只有37萬人,其中真正的護理員只有20多萬人。
周燕芳指出,可以借鑒專業人員職業體系制度,設立我國醫養照護職業,并采取分層次培養、分層次使用政策,明確長期護理服務人員資質要求,讓從事養老照護職業的人員獲得職業上升通道、應有的薪酬待遇和社會尊重。
在這一過程中,還要發揮科技的重要作用。李曉鵬建議,大力培養相關專業人員,為制度執行提供人力資源保障。引導護理服務機構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完善的智慧養老服務體系,鼓勵通過科技手段輔助提升老年人自理能力。以線上智能評估、智能規劃等科技手段,提高制度運行的效率。
立法明確籌資模式
周燕芳表示,目前,長期護理保險尚未完全獨立籌資,醫保統籌基金劃撥的比例達到100%,其他的主要來源為個人繳費和財政撥款。部分城市的籌資完全來源于醫保統籌基金,比如上海、寧波和廣州等,沒有個人繳費責任。權責不對等,部分人認為長期護理保險是社會福利,濫用保障內容,為監管帶來難題。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的規劃,長期護理保險未來將獨立險種,獨立設計,獨立推進。因此,部分地區籌資個體責任未體現,為制度深化帶來了一定風險。
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的《關于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指出,探索建立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多渠道籌資機制,科學測算基本護理服務和資金需求,合理確定本統籌地區年度籌資總額。
其中,籌資以單位和個人繳費為主,單位和個人繳費原則上按同比例分擔,其中用人單位繳費基數為職工工資總額,起步階段可從其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中劃出;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收入,可由個人賬戶代扣代繳。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通過財政等其他籌資渠道,對特殊困難退休職工繳費給予適當資助。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水平相適應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
周燕芳認為,可以通過立法明確長期護理保險的籌資模式,強調個人繳費職責,對于有醫保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員可個賬扣款。籌資標準建議考慮個人收入、年齡、風險增加、社會公平等若干要素之后,確定相對于個人收入的繳費比例。長期護理保險基金初期可部分來源于醫保統籌基金,但單獨管理,專款專用,管理機制參照現行社會保險基金有關管理制度執行。
李曉鵬建議,在社會保障框架下,制定獨立的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籌資渠道。綜合挖掘各級財政補貼、單位繳費、個人繳費、社會捐助、慈善捐助、福彩資助等多元化籌資渠道。針對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制定個人稅收遞延政策,加大個人繳費優惠力度,保證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資金來源穩定。
張琳建議,將民政部下發的養老服務補貼和津貼進行歸集,允許為老人購買長期護理保險;對于購買商業長期護理保險的單位和個人提供財稅優惠;對于能夠承擔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在基本醫療保險中建立長期護理保險賬戶。
張琳強調,以基本醫療保險為基礎的長期護理保險模式,在經濟下行、疫情沖擊的雙重影響下,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分擔保費的模式遇到了困難,在需要六保的當下,長期護理保險以基本醫療保險的形式可能難以持續開展下去,需要全方位的籌資體系,商業保險公司必須盡快參與進來并成為主要提供者,以減輕基本醫療保險的負擔。分擔養老護理服務的壓力,必須激發商業保險公司的積極性。
征求意見稿明確,要引入社會力量參與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服務,充實經辦力量,并指出社會力量的經辦服務費,可綜合考慮服務人口、機構運行成本、工作績效等因素,探索從長期護理保險基金中按比例或按定額支付。
李曉鵬表示,應鼓勵保險公司經辦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業務,引導其向社會提供多樣化的商業護理險產品,逐步建立多層次護理保險體系。支持大型保險+養老+醫療綜合體企業的發展,發揮規模經濟、范圍經濟效應,有效降低養老成本,促進養老護理配套市場體系健康發展。
本文標簽:養老金,養老服務,居家養老,養老保險,社保,
本文標題:緩解養老貴,兩會代表呼吁立法統一長期護理保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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