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將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這意味著,我國依法保護民事權利將進入全新的民法典時代,每個人的生活都將因這部法典的誕生而被深刻改變。民法典為什么對每個人都如此重要呢?最大的變化是,我們熟悉的法這個說法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編。民法典正式問世后,現行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取而代之的是新編纂的共7編民法典草案,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1260條,這也創下新中國立法史的新紀錄。
小明是一個千禧寶寶,出生于2000年,今年已經是一名大三的學生。最近小明的爸爸突然跟他提起了一件事,這讓小明發了愁。小明的父母年事已高,最近二老想把在北京價值1000萬的房子賣了或者抵押給銀行準備以房養老,想拿這個錢改善生活質量。但是小明卻不同意,小明擔心父母一旦失去產權,居住質量將大幅下降,如果抵押給保險公司還可能沒法回本。
其實,小明的擔心,未來民法典問世后就可以解決這一難點,因為居住權制度的增設是此次民法典草案物權編中的一大亮點。以前,只要不賣這1000萬的房子,的確不能靠房子改善生活,但是此次民法典草案中增設居住權制度后,小明的父母就可以把1000萬的房產賣出600萬,在依法嚴格實行居住權登記后,可以保留居住權,這樣小明的父母就可以把房子提前變現,用來改善生活。居住權制度的設立也將為老年人以房養老提供法律保障。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申衛星:我1000萬的房子賣600萬,為什么?因為保留一個居住權,而且居住權要登記,你將來不能攆我走,你再賣的那個人也必須承受這個負擔,誰買了都有的賺。一個1000萬的房子花600萬買了,是上面有個負擔,但老年人去世之后就變成一個無負擔的財產了。那么1000萬的房產原來只能作為遺產用,現在怎么樣呢?可以提前變現,用來養老、治病,用來改善生活質量,減輕了子女的負擔,所以居住權制度也有利于改變中國老齡化社會養老的負擔這樣一個格局。
本文標題:居住權"入典"將為老年人以房養老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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