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補繳社保?一男子詐騙30余名老人380余萬元
時間:2022-10-01 11:14 來源: 作者:小杰 人瀏覽
只要一次性繳納幾萬元,就可以補繳養老保險,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看到這樣的廣告您是否動心?市民張大爺就是因為輕信了騙子的花言巧語,把積攢大半輩子的積蓄都投了進去,結果成為了別人的囊中之物。18日,天津市檢察院向社會通報一起涉老詐騙案件,以幫助辦理社保補繳為幌子,騙子在一年多的時間里,騙取30余名老年人,共計380余萬元。
這個人和我們說是國家新推出的保險政策,只要繳納數萬元,就可以補繳養老保險,待到退休年齡后,就可以按月領錢了。2020年2月,居住在薊州區某村的趙大爺向保險經理一次性交了12萬元,委托其補繳養老保險,保險經理承諾三四個月就能辦下來。然而,趙大爺沒有等來滿心期盼的好消息,卻等來了公安機關打來的電話,告知他的養老錢全部進了騙子的腰包。
經查,保險經理張某是某投資公司團隊經理。自2019年起,張某在未經國家有關金融管理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就以承諾保本付息的方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后因資金兌付困難,遂打起了老年人的主意。
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后,薊州區檢察院提前介入案件,與公安機關會商研判案情,確定取證方向。在提訊時,張某辯稱收取的錢款是準備為他人補辦的,還有一些錢給了中間人提成,自己并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對此,薊州區檢察院通過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轉賬記錄進行反復比對分析,篩查出犯罪嫌疑人詐騙犯罪事實、涉案金額和資金流向,證實了張某在收取錢款后,并未轉到社保相關賬戶,而是將大部分錢款兌付給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投資人的到期本息或償還自身債務。此外,張某后期收取的被害人補繳養老保險低于補繳標準,明顯不符合常理,足以證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近日,法院經審理,全部采納了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量刑建議,判決被告人張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20萬元;并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罰金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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