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盯上孤寡老人遺產,讓妻子和老人結婚,結果卻賠了夫人又折兵
時間:2022-10-01 11:15 來源: 作者:小杰 人瀏覽
眼前這個女子在法庭上聲淚俱下,說她不愿意跟丈夫離婚,還說丈夫提出離婚都是居委會指使的。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女子姓王,已經40多歲,丈夫袁老伯已經70多歲。年齡相差了30多歲的兩個人是如何走到一起的呢?原來袁老伯是一名孤寡老人,居委會考慮到特殊情況,專門安排了志愿者對其幫扶。從2015年開始,志愿者就定期上門照顧袁老伯的生活。
2016年,袁老伯認識了一對在地鐵口擺攤貼膜的夫婦,他們就是王女士和王先生。袁老伯同情他們沒有居住場所,就提出把自己的房屋給夫妻二人居住,不需要支付房租,只負責照顧他的日常生活就行。居委會了解情況之后,考慮到有人照顧袁老伯,對他身體健康有幫助,就對收留這對夫妻的行為并未阻攔,但也一直保持著關注。2017年4月,袁老伯感覺自己身體不舒服,來到居委會求助,居委會馬上將他送到養老院??墒堑诙?,這對貼膜夫妻就找到居委會,要求探視袁老伯,但被居委會拒絕了,因為他們并不是監護人,只是租客。
哪知道王先生這個時候卻說他的妻子王女士已經和袁老伯結婚,聽到這話大家都震驚了,因為袁老伯單身了一輩子,為什么突然和一位認識不久,而且比自己足足年輕了30歲的女子結婚了。大家根本不相信,隨即讓王先生拿出證據來,沒想到王先生真的拿出了袁老伯跟王女士的結婚證。看到結婚證,居委會馬上進行了核實,沒想到結婚證是真的。誰也沒想到,在短短時間內,三人之間的關系發生了質的變化。不過居委會考慮到這件事不符合正常的倫理道德,還是拒絕了王女士和王先生隊員老伯的探視。
可自從袁老伯去了養老院后,王女士及其家人幾次三番到居委會要補助,要求居委會給她和她母親辦理低保。居委會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來到養老院找袁老伯了解真實情況,沒想到袁老伯卻說他想離婚。得知了事情的真相之后,居委會作為監護人為袁老伯請了律師提起離婚訴訟。一審法院判決之后,王女士提起上訴,因為王女士認為提出離婚不是袁老伯的本意,他們夫妻離婚居委會是最大的受益者,因為在她看來,居委會是覬覦袁老伯的房產。
袁老伯說,王先生和王女士離婚他并不知道,對方也沒有跟他講過這件事。王先生和王女士為什么要離婚?離婚之后王女士為何又跟袁老伯閃婚?讓人詫異的是,袁老伯說他跟王女士辦理結婚登記都是王女士的前夫王先生一手。袁老伯說,當時王女士告訴他要跟他結婚,還說要把戶口也遷過來,這樣就能住在一起。對于自己帶著前妻去和袁老伯去辦理結婚登記,王先生說他是為了擺脫這些事情,畢竟是個男的,都接受不了這樣的事,就想盡快把王女士安置好,自己隨后就離開。
然而新婚之后王女士卻對袁老伯不聞不問,無人照顧的袁老伯后來只能去養老院,而王女士和她的前夫卻仍然住在袁老伯的房子。周圍的人都覺得王女士和袁老伯結婚這件事目的不純,因為正常的婚姻中怎么可能有前夫帶著前妻跟現任的老公去辦理結婚登記,說白了就是為了袁老伯這套房子。不僅如此,袁老伯在住進養老院之后,家里相對貴重的物品以及房產證等證件都不翼而飛了。
經過法院調查,離婚確實是袁老伯本人的意愿,而居委會之所以作為袁老伯的監護人,是因為考慮到袁老伯本人維權意識和能力比較弱,所以在征求了袁老伯本人的意愿之后,就給他聘請了律師來幫助他訴訟。然而王女士卻說,她和袁老伯之間是有感情的,平日里相互照料,雖然和袁老伯認識時間很短,但袁老伯對她很好??稍喜拇砺蓭熣J為,袁老伯的友善行為并非等同于有感情基礎,兩人并不是通過戀愛再結婚的,雙方沒有一個戀愛的基礎。而且王女士本身就是殘疾人,聽力一級殘疾,平時的生活就需要別人來照顧,根本不可能照顧袁老伯。
庭審開始前,法庭還是嘗試對雙方進行調解,袁老伯不接受調解,堅持要離婚,于是法院進行了宣判,駁回了王女士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至于王女士說居委會覬覦袁老伯房產一事也是無稽之談,因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無人繼承,并且是無人接受,遺贈的遺產是歸國家所有。因為袁老伯是孤寡老人沒有子女,房產會收歸國有,居委會和袁老伯的財產之間是沒有利益關系的。其實像袁老伯這樣的孤寡老人,晚年能找到另一半共度余生也是一件好事,但必須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一定要有感情基礎。不管任何時候,缺乏感情基礎的婚姻是不穩固的,尤其是涉及到財產歸屬問題,很容易引發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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