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西安的董老太今年已92歲高齡,膝下無兒女,2009年其丈夫去世后一直獨自生活,與被執行人閻某系鄰里關系。閻某從2018年4月起主動接近董老太,向其示好并照顧其日常生活。在她的鼓動下,2018年6月,董老太將其名下唯一住房以96萬元價格出售,并將賣房所得錢款悉數交由閻某保管,約定隨用隨支。
2018年7月,閻某以女兒的名義將董老太送至老年公寓,支付總計1年零4個月的養老費用。隨后閻某不再向其提供任何生活所需錢款。2019年10月,閻某更換聯系方式,董老太和養老公寓均無法與其聯系。于是,董老太向碑林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要求閻某返還賣房所得錢款。
經審理,法院最終判決閻某向董老太返還84萬余元。判決生效后,閻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且閻某聲稱已將董老太給付的96萬余元用于旅游等揮霍消費,所剩無幾,卻無任何消費記錄可證明。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6月14日下午,碑林法院執行局依法向被執行人閻某發出拒執風險告知書,由局長張勇宣讀罰款決定書。并且擬于近日將此案移送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本文標題:西安九旬空巢老人被鄰居騙走數十萬房款,歸案時鄰居稱已揮霍一空
本文出處:http://www.8989728.cn/news/news-quanyi/3139.html
本站聲明:本站發布的內容(圖片、視頻和文字)以原創、轉載和分享為主,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如果涉及侵權請聯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