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名老人被騙2300萬元!廣州白云法院依法判決一起集資詐騙案
時間:2022-10-01 11:17 來源: 作者:小杰 人瀏覽
近日,廣州白云法院依法判決一起集資詐騙案,被告人李某以虛構投資理財并有高額回報為名,騙得127名老年人共計2300余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100萬元,責令其退賠所有詐騙所得金額。
2011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在廣州市某商業廣場、深圳市某大廈等,以"投資養老"可獲得高額回報為名,誘騙多名老年人購買其虛構的理財產品騙取錢財,先后騙得胡某、寧某、李某、曹某等127名(已報案)老年人投資理財款共計人民幣超2300萬元。多名被害人未能如期收到利息,且無法聯系到被告人李某退還資金,遂向公安機關報警。后公安機關將李某抓獲歸案。
白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編造虛假事實和信息,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集資后不用于生產經營活動,非法占有和惡意處置被害人款項,集資詐騙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法院遂作出判決,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100萬元,責令其退賠所有詐騙所得金額。經二審維持原判,日前該案判決已生效。
【法院提醒】
白云法院提醒廣大老年朋友,要以此類案件為戒,謹記投資是有風險的,切勿輕易相信所謂的"穩賺不賠""無風險、高收益"宣傳,不要投資業務不清、風險不明的項目。要謹記選擇正規機構,結合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多咨詢正規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員,多與家人商量,對投資活動的真偽、合法性進行必要的判斷和了解。
老年朋友尤其要注意提防集資詐騙套路,集資詐騙多有"擊鼓傳花"和"龐氏騙局"特點,往往是以新換舊,缺乏實際業務支撐和盈利來源,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項目,容易發生卷款跑路、資金鏈斷裂等風險。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證收益"等說辭迷惑,要保持清醒頭腦,千萬不要沖動跟隨。
同時,子女應當加強與老年人的情感交流,多和老年人交流,關心和彌補老人情感需求,多向老年人科普詐騙套路,提高老人識騙、防騙能力,不給百般殷勤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不讓極盡諂媚的不法分子乘虛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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