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假冒警察詐騙老年人及其親友案件
時間:2022-10-01 11:18 來源: 作者:小通 人瀏覽
都老熟人了,知根知底!我干警察的,有關系找工作,有興趣不?我是公務員,跑不了。因信息獲取渠道單一、分辨力不夠,老年人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先是噓寒問暖,再利用權威身份打破心理防線,一步步引老年人入局。近日,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假冒警察詐騙老年人及老年人親友的案件。
被告人吳某住在被害人沈某(老年人)經營的超市旁邊,經常找沈某泡茶聊天,并表明自己在附近某派出所當協警,二人由此結交。
2013年起,吳某謊稱其已轉為正式在編民警,并經常穿著藍色上衣的警服(實為其購買的保安制服)、提著黑色公文包出現在沈某家中。2014年,吳某再次謊稱自己已調到市政法某部門擔任科長,并向沈某出示一張自己偽造的工作牌。吳某在塑造完假身份后,終于開始露出獠牙。
2015年至2016年期間,吳某分別以投資加油站、幫被害人孫女找工作、找關系提拔需用錢等名義,或向沈某借款,或向其經營的店鋪拿貨賒賬,并聲稱自己是公務員,不可能跑掉的。就這樣,吳某前后一共騙取沈某財物6.5萬元。
由于被害人沈某對被告人吳某的警察身份十分信任,還介紹自己的親戚、朋友(其中1人為殘疾人)共3人與吳某相識。結果,吳某以同樣的方式向該3人行騙,分別騙得6.5萬元至0.45萬元不等。吳某將騙來的錢財均用于個人花銷享受,之后就以拒接電話、更換手機號碼等方式躲避被害人催討。至此,被害人們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
南靖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1891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吳某多次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詐騙殘疾人、老年人的財物,酌情從重處罰。據此,南靖法院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責令退賠各被害人相關款項。一審宣判后,吳某不服,提出上訴。2022年5月,漳州中院經審理后,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反詐民警提示:勿迷信找關系走后門,辦事應守法合規;凡是接到自稱公檢法人員的電話,提到安全賬戶、清查資金、轉賬匯款的,都是詐騙;凡是自稱某部門工作人員,主動幫你轉接電話至公檢法的,都是詐騙;凡是接到來電顯示系境外、+號或00開頭的自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電話,都是詐騙;如不慎被騙或遇可疑情形,請注意保護證據,立即撥打110報警或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舉報。
本文標簽:養老金,養老服務,居家養老,養老保險,社保,
本文標題: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假冒警察詐騙老年人及其親友案件
本文出處:http://www.8989728.cn/news/news-quanyi/3277.html
本站聲明:本站發布的內容(圖片、視頻和文字)以原創、轉載和分享為主,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如果涉及侵權請聯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