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養老之名詐騙老人逾百萬元!惠州中院宣判一起集資詐騙案
時間:2022-10-01 11:18 來源: 作者:小通 人瀏覽
5月30日,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對一起涉養老集資詐騙案二審宣判,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吳某、李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和3年,并處罰金5萬元,并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據悉,劉某等三人通過共同開辦養老生活館,以各種手段騙取老年人信任,引誘老年人投資,先后詐騙23名老年人103萬余元。
法院審理查明,劉某等三人共同開辦一家養老生活館,打著老人家幸福的晚年,用我們的愛心托起把父母交給我們,您放心上班去的虛假宣傳口號,以街邊配發宣傳單、免費送雞蛋大米和免費旅游等行為吸引老年人進店。緊接著,通過外出旅游集中上課、店內抽獎等形式,謊稱公司實力雄厚、對外有大額投資可獲得豐厚回報,以此騙取老年人信任,投資辦理季度會員、年度會員,并承諾到期全額返還本息并享受高息回報。同時還以先交錢先競得的搶福利、介紹新會員可獲得獎勵等形式騙取更多的老年人投資,先后詐騙23名老年人103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等三人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三人的犯罪行為嚴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社會危害性大,影響惡劣,后果嚴重,應予以嚴懲。
據介紹,近年來,以養生為名把惡手伸進老年人的錢袋子,是犯罪分子常用的詐騙手法。此案中,犯罪分子用免費禮品吸引老年人踏入養生之門、用返本付息套路吸引老年人走上致富之路、用連環福利圈套蒙騙更多老年人入局上套,讓很多老年人防不勝防、上當受騙。
犯罪嫌疑人通過利用老年人群體需要關愛、抱團取暖的心態,以‘第二子女’的身份對其進行噓寒問暖,騙取老年人信任,引誘老年人投資。惠陽區公安分局辦案民警林燕玲說到,她呼吁廣大群眾要多關愛家中老人,讓老人不輕信他人,不被外面的花言巧語蒙騙,不被小恩小惠誘惑,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守護好自己的救命錢。
老年人缺乏防范意識,要警惕各種形式的詐騙行為,要增強辨別能力,不因小利而受大害。希望子女們多點關心、耐心,讓老人們獲得更多的安全感,遠離詐騙陷阱,過上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案件主審法官、惠州中院刑二庭副庭長李漢加說到,詐騙分子往往利用了老年人對養生較為關注的特點,打著關愛老人的旗號,以投資理財獲取高額回報、富享晚年等為名重重設置陷阱。老年人要做到不輕信、不盲從,才能做到不因小利而受大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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