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資養老為幌子,詐騙多名中老年人280余萬元!昆明中院判了
時間:2022-10-01 11:19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近日,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以養老投資為名,針對中老年人群體實施的集資詐騙犯罪案件。
據了解,薛某協助周某某等人在西山區成立了某眾融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在參與管理期間,薛某明知該公司未正常開展業務,且公司對外宣傳的健康養老基地等投資項目也沒有經過市場監管許可,但仍以投資養老理財為幌子,向公眾許諾高息回報,用虛假宣傳的方式騙取多名集資參與人投入資金。
其間,薛某為進一步騙取各集資參與人的信任,甚至組織各集資參與人到山東濰坊進行所謂的實地考察。然而當薛某等人在拿到集資參與人的財物后,集中銷毀證據并集體逃匿。多名集資參與人發現該公司辦公場所人去樓空之后才意識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勘查后民警發現,該公司辦公場所的電腦已被破壞,文件、物件大量散落,薛某等人銷毀犯罪證據并攜款潛逃。
西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薛某的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詐騙金額達280余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法院依法對其判處重刑。
薛某不服一審裁判,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后認定:薛某協助他人假借創辦企業的手段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一審裁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綜合全案事實和量刑情節依法判處薛某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責令被告人薛某繼續退賠各投資參與人的涉案資金。
終審裁判已依法發生法律效力。
西山法院鄭重提醒廣大群眾:
當前非法集資類犯罪具有犯罪組織嚴密化、犯罪手法多元化、犯罪行為復雜性與欺騙性不斷增強的新特征。
犯罪分子為騙取財物,往往會利用民眾對發展科技能源、生態環保、綠色產業、養老產業等新領域的關注,臆造各種概念,以投資理財、項目加盟、積分返利等虛假手段,針對中老年人群體的身心特點構建詐騙話術,承諾子虛烏有的高額回報及其他虛假權益以設置連環騙局,使中老年人群體陷入錯誤認識而將所謂投資款項交付給犯罪分子。
部分犯罪分子甚至會通過偽造國家機關許可證件,組織實地考察等形式,進一步加深中老年人群體的錯誤認知,最終達到騙取財物的目的。
公眾須提高法治意識、風險意識與防范意識,自覺遠離、抵制并積極舉報各類非法集資行為,保衛好自己的錢袋子。在經濟生活中要注意甄別擬投資渠道、項目主體資格及業務范圍的合法性、真實性;對所謂新領域投資項目保本高收益等名目,以及套近乎、拉家常、裝熱情、送禮品、考察游等犯罪分子常用的迷惑性手段,要做到不動心、不聽信、不參與。
切莫因貪圖高額回報及特殊權益而訂立合同并留下簽名指紋等重要信息,更不可輕易向所謂投資機構支付錢款,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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