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虛構收藏品升值虛假營銷為手段詐騙老年人,,6人被判刑
時間:2022-10-01 11:20 來源: 作者:小通 人瀏覽
被告人劉某、趙某強、王某沖等在沒有任何收藏經驗、不了解收藏品市場的情況下,從北京郵幣卡市場購買了熊貓幣、財神鈔等,以高于進價三至四倍的價格面向老年人銷售。日前,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團伙詐騙案依法作出判決。
據了解,濟南市歷下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12月,經被告人劉某、趙某強、王某沖3人共同商議,注冊成立濟南某藝術品公司,由劉某任法定代表人,劉某、趙某強、王某沖3人均系公司股東,共同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同時聘用被告人曹某雨為銷售主管,被告人馬某意、汪某等人為業務人員。公司成立后,以銷售紀念錢幣、收藏品、字畫等產品為業務,將從北京郵幣卡市場、通過微信等渠道購買的產品高價銷售,并向客戶保證產品升值,虛構升值后可以幫助客戶賣出,賺取差價,同時針對部分客戶,采取虛假的由業務人員和客戶共同合作購買的銷售手段,騙取客戶資金。
被告人劉某、趙某強、王某沖詐騙共計173萬余元,被告人曹某雨詐騙共計38.9萬余元,被告人馬某意詐騙近70萬元,被告人汪某詐騙共計68.8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趙某強、王某沖、曹某雨、馬某意、汪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詐騙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劉某、趙某強、王某沖、馬某意、汪某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曹某雨詐騙數額巨大。被告人劉某、趙某強、王某沖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被告人曹某雨、馬某意、汪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且認罪認罰,依法予以減輕處罰。根據被告人劉某、趙某強、王某沖、曹某雨、馬某意、汪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關規定,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等6名被告人犯詐騙罪,分別判處十二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別處以10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罰金。
一審判決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訴。日前,濟南市中院經審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文標簽:養老金,養老服務,居家養老,養老保險,社保,
本文標題:以虛構收藏品升值虛假營銷為手段詐騙老年人,,6人被判刑
本文出處:http://www.8989728.cn/news/news-quanyi/3441.html
本站聲明:本站發布的內容(圖片、視頻和文字)以原創、轉載和分享為主,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網站立場,如果涉及侵權請聯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