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專騙老年人,謊稱是其子女的朋友多次騙錢獲刑
時間:2022-10-01 11:20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冒充被害人親屬,以借錢為名詐騙。近日,經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孫某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2021年10月的一天上午,林大爺正在村莊河邊休息,突然有一男子騎著電動車問他:你兒子是不是做手藝活的啊?我是他朋友啊。林大爺見對方認識自己兒子,很熱情地說道:是啊,我兒子叫林某某。男子也點頭道:就是他。兩人閑聊一會后,男子說:我現在要去買些材料,你能不能借我1000塊錢,我明天就還你。林大爺不疑有他,拿出1000元現金交給男子,男子拿到錢后馬上騎車離開了。事后林大爺和兒子打電話說起這事,才發現自己被騙了,急忙報警。
之后陸續有5名老年人報案,均稱被一男子以同樣的手法騙錢。公安機關經偵查后,于2021年12月初將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孫某抓獲。孫某到案后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今年58歲的孫某是寧波本地人,近二十年間因為盜竊和詐騙已多次被行政拘留和判刑。2020年下半年因同樣的詐騙手段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2021年6月30日剛剛刑滿釋放。孫某沒有工作,手頭缺錢就想到用裝熟人的方法去騙錢。他的作案目標都是偏遠鄉村獨自在家的本地老年人,假裝認識他們子女,獲取信任后就以自己要買東西等理由向老人們借錢。短短兩個月,孫某用同樣的手段共計詐騙了8300元。
鄞州區檢察院認為,孫某詐騙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結合其系累犯、詐騙老年人財物、認罪認罰、部分贓款退賠被害人等情節,提出了相關量刑建議。最終法院采納了量刑建議并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