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經營養老項目為名進行集資詐騙,多位老人損失慘重
時間:2022-10-01 11:21 來源: 作者:小通 人瀏覽
不法分子用高額利息為誘餌,設下一本萬利、穩賺不賠的養老體驗項目騙局,不僅讓老年人掏空自己的錢袋子,還極力向親友推薦,無形中成為幫忙吆喝、推銷的兼職業務員。經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犯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殷某、李某、蔡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至五年六個月不等。
2017年起,殷某在上海注冊成立某養老服務有限公司,伙同李某、蔡某以口口相傳、定期舉辦培訓會、組織旅游等方式公開宣傳,吸引了一大批老年人參加其公司的養老體驗服務。
在舉辦培訓會、組織旅游期間,殷某、李某極力宣講或展示其在各地投資的養老項目,同時發放一種旅游養老VIP券,鼓勵老年人投資其所推薦的養老體驗項目。
后來,該公司又推出一款養老理財產品,向客戶銷售養老貴賓卡并簽訂合同,合同約定:投資人投資5萬元,五年以后公司返還本息共計200萬元,并且在這五年內,每月還能返還5000元的利息。
如此可觀、穩定的收益,加上前期按時按量的兌付,讓老年投資者相信殷某、李某確有能力,這些養老項目確有潛力,從而更加相信殷某、李某。以至于后來該公司鼓勵利息不提現,而是將收益再次投入項目中,實現所謂的復利,也有不少老人照做。
在殷某等人向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的過程中,一些老年投資者被發展成為兼職業務員。業務員每介紹兩個人購買公司的理財產品,就可以得到公司一份2000元的投資額度或者提前拿到利息。所以不少老年投資者為了多拿或者提前拿到利息,也轉身向身邊人推薦該公司的養老理財產品。
事實上,殷某等人并未將吸納來的資金用來投資,這家養老服務公司也沒有任何有盈利能力的生產活動。殷某等人通過臨時租借一兩棟長興島及遠郊地區的別墅或酒店,就號稱是公司自有的養老基地,簡單包裝一番,組織老年投資人至上述地址游玩,就成了回報率超高的養老項目。吸收的大部分資金則被殷某等人用來兌付前期投資人的本金和高額利息,少量用于租借上述酒店、組織旅游,以維持資金的不斷流入。前面的投資者拿到高回報,后面又沒有新的客戶進來,在如此高額的回報承諾下,很快公司就沒有資金了。因此很快,老人們發現該公司已經無法兌付本息,而此時殷某等人已經失聯。
殷某等三人以養老項目等名義非法募集資金人民幣1500余萬元,至案發造成投資人損失980萬余元。浦東新區檢察院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后經法院審理,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