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重殘人員生活救助制度是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改善重殘人生產生活條件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鞏固殘疾人事業(yè)健康向上,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人民生活安居樂業(yè)的重要推進措施。近幾年來,縣委、縣政府把發(fā)展殘疾人事業(yè)、保障殘疾人權益作為改善民生的一個重點,針對殘疾人生活中存在的不同困難,有針對性地在政策、規(guī)劃、組織、宣傳教育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殘疾人的生活水平和質量不斷提高。
但由于資金投入、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我縣重殘人員的生活救助水平還較低,相對于全縣經濟發(fā)展水平和全縣人均收入而言,重殘人員的生活狀況仍然不容樂觀。必須進一步加大救殘力度,切實按照省政府“重度殘疾人全部享受低保政策”,強化責任落實、強化協調配合、強化組織領導,多渠道化解資金不足的難題,維護重殘人員權益,努力開創(chuàng)我縣重殘救助事業(yè)發(fā)展新局面。
為切實保障無固定收入重殘人員基本生活,根據省政府《關于完善城鄉(xiāng)建設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增長機制,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工作的通知》(蘇政發(fā)[2006]137號)和省民政廳、財政廳、殘聯《關于對無固定收入重殘人員給予生活援助的通知》(蘇民保[2007]12號、蘇財社[2007]127號)等文件精神,市政府于2010年11月印發(fā)了《徐州市無固定收入重殘人員生活救助實施辦法》(徐政規(guī)?2010?12號)(以下簡稱《辦法》)。
圍繞貫徹落實《辦法》要求,縣殘聯就重殘人員是否享有生活救助以及影響《辦法》實施的有關問題等,組織人員深入農村、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通過調查統(tǒng)計、信息分析、座談研討,形成這一報告,以期引起領導和有關部門對重殘人員生活救助問題的關注。
沛縣殘疾人基本情況
加強殘疾人救助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殘疾人事業(yè)的高度重視,對于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提高殘疾人家庭和社會地位、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實現全體公民共享改革成果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為更好的推動我縣殘疾人事業(yè)發(fā)展,我們通過深入一線調查研究,全面掌握我縣殘疾人數量、類別、管理中的殘疾人口信息,以期為有針對性地解決殘疾人救助問題及制定長期救助政策預案提供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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