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職工養老金順利實現第18次上調,7月全國31省公布本地的調整方案并補發到位,堪稱雷厲風行,部分退休人員歡欣鼓舞,因為可以參加這次的養老金上調,但還有一部分,屬于今年才領取養老金的,由于不符合參加的條件,只能先領取未調整的基本養老金。
不過,我想對這部分老人說,大家別失望,因為你現在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可能不是今年最終的標準,還有一次漲錢機會。
因為職工養老金核算時,要按照計發基數、繳費指數和繳費年限計算,其中,計發基數理論上應該從今年1月公布,但是實際公布時間基本都在1月之后,目前每年的計發基數都高于去年,所以,今年退休并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人,由于養老金少計算了,就需要重新核算再補發少發的錢,現在已經有上海、西藏等地公布了新的計發基數,9月后多地可能就將會開始陸續公布這一數據,并對養老金進行重算加發。
雖然說今年退休的人也能再上漲一次養老金,但有4個細節大家要心中有數,關系你能領多少:
第一,不是統一進行核算養老金重新核算和養老金調整是不同的,養老金調整是全國統一明確調整措施,31省的調整時間雖然不是都一樣,可是基本每一地都為本地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上調了養老金。而養老金重新核算,不是全國統一要求,不是一定要在同一年度,必須公布數據,并重算補發的,比如深圳,公布2021年養老金計發基數的時間,是今年1月底才給出的,不只是延后甚至已經跨年了,因此,能不能在今年重算補發,還要看本地是否能在今年公布計發基數,并且確定能重新核算后,你才能跟著漲錢,否則,養老金的實際水平,到年底可能會一直維持現在的標準不變。
第二,對明年養老金調整有影響養老金重新核算補發其實不只是對今年有利,能讓退休人員拿到更高水平的養老金,對于明年參加養老金調整,也有優勢。養老金調整上,現在主要按照定額、掛鉤和傾斜調整來上調,其中掛鉤調整是以雙掛鉤的辦法,一個是以繳費年限為基礎,另一個就是按照調整前的月養老金標準,養老金水平越高,再乘以調整百分比后,加發的額度將越高,高收入人員將偷著樂了。
第三,不是所有人都能從1月1日起補發養老金重算和調整是一樣的,范圍都是從1月份開始,但又與養老金調整不同,今年能參加養老金調整的退休人員,都屬于是去年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開始領取養老金的人,今年調整時,自然可以從1月開始計算增發。但參加重算的人不同,今年一年內分別在不同月份退休,領取養老金的時間也不一樣,比方說你是在1月份領取養老金的,那么確實能從1月開始重算補發,但如果說你是在8月領取養老金的,9月核算后,補發也只有8月份一個月內增加的養老金,前7個月你還沒有領取養老金,自然談不上重算補發。
第四,只有計發基數會改變之所以養老金需要重新核算,是因為計算條件中的計發基數改變了,但其他繳費指數和繳費年限,是根據大家已經繳費的標準確定的,退休后,這些數據不可能再變化,所以,重新核算只是計發基數改變,核算的繳費年限和繳費指數和原先剛退休領取養老金時的標準一致。
雖然說今年多地將重算和補發養老金,但有5類人是沒有資格參加的,部分人領了養老金也要退還,還可能將承擔相應法律處罰,希望你不是其中之一:
第一,沒有辦理退休手續的人養老金重算的前提是退休人員本人已經在今年開始領取養老金,而領取的要求是必須辦理通過退休手續,否則連第一步符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都不能滿足。建議老人要盡快辦理,一般職工養老保險是單位辦理,多數很少延誤,但遇到少部分企業沒有及時辦理的,退休人員要及時督促。還有一部分人沒有穩定工作沒有單位參保繳費,也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領取職工養老金,這部分人就是以靈活就業身份參保的,由于是個人參保繳費,那么退休手續也要自己去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延遲后,不只是領不到養老金,延遲期間應發的養老金,也不會補發,是白白虧錢。
第二,今年以前已經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已經參加養老金調整的人,就不會再參加養老金補發,因為他們在剛退休的那一年,本地養老金計發基數公布后,這部分人已經參加了重算補發,拿到了應發放的養老金標準,不會再參加第二次。
第三,退休時所在地已經重算補發的人比如你領取養老金的所在地在9月份已經重算和補發過了,屬于10月份退休的人,社保部門發放養老金的標準,就是按照新計發基數核算的足額養老金,不需要再重算補發。
第四,領取居民養老金的人這一措施只是針對領取職工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這個職工養老金雖然是統一補發,整體養老金能提高,但是嚴格說起來,真正提高的部分只是基礎賬戶養老金的標準,不是個人賬戶養老金。企事業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他們參加的是職工養老保險,有基礎賬戶的養老金,需要使用計發基數進行養老金核算和重算,才涉及補發;而農民領取的居民養老金,本身沒有基礎賬戶,所有繳費均進入的是個人賬戶,退休后領取的基礎養老金,來源渠道不是像職工養老金有一個基礎賬戶,其實相當于政府從其他財政收益中多撥出來發放的一類養老補貼,與職工的基礎賬戶養老金不一樣,農民自然不會參加這項調整了。
第五,被發現違規參保領取養老金的人想要參加職工社保的五險,目前還是只能找一個穩定工作,然后通過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屬于個人想要參加職工社保,目前可以通過辦理靈活就業參保進行參與,但需要注意的是,還不能像普通職工一樣,參加全部的五險,只能參加養老保險和醫保。有的人選擇找掛靠機構代繳,理論上確實能夠繳滿五險,但實際情況下,這是違規行為,因為這些機構沒有得到官方授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第十條,《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三十日內要為員工辦理社保。很明顯,這些勞動關系,合同等資料都要求是真實有效的,可是如果掛靠參保,是需要你配合中介偽造勞動關系,相關在職證明的。
今年人社部從3月18日起實施的《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中,第三十二條第一點就規定了通過虛構個人信息、勞動關系,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可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處罰,除了要退還領到的養老金,還要按照領取數額再處罰2~5倍的罰款,也就是說,領取中被發現失望違規領取的,養老金都會被要求退還,根本不存在重新核算和補發。即便你僥幸漲錢補發了,以后被發現也要按照以上要求退還,并且,既然是按照領取數額按倍數罰款,領取越多,罰款水平越高,等于還要倒扣錢,是得不償失,大家千萬不要鋌而走險!
本文標題:9月后養老金漲錢!4個細節要心中有數,但5類人今年不能漲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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