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一)關于個人養老金的定位和作用。個人養老金是指有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高度重視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通過稅收優惠等政策給予支持,鼓勵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并通過市場化運營的方式實現積累資金的保值增值。參加個人養老金,有利于參加人在養老保險一、二支柱的基礎上,再增加一份養老積累,進一步提高老年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
(二)關于個人養老金的覆蓋范圍。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參加個人養老金。一方面,只有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實現了保基本這一前提,參加個人養老金才能體現補充養老保險的功能。另一方面,有意愿的勞動者參加,可以實現個人養老金長期繳費,持續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
(三)關于個人養老金的管理模式。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參加人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建設的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建立本人的個人養老金賬戶。個人養老金賬戶具有唯一性,是參加個人養老金、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之后,參加人指定或者開立一個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用于個人養老金繳費、歸集收益、支付,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完全積累、封閉運行,其權益歸參加人所有。
實行個人賬戶制比較符合我國現有國情,一是個人養老金涉及參加人長達幾十年的繳費、選擇不同的金融產品、繳納個人所得稅和領取,因此需要在信息平臺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核驗參加資格和唯一性,清楚記錄所有相關信息,做好服務和保障。二是體現個人的養老責任。個人養老金由個人繳費,實行完全積累,待遇水平取決于領取時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積累額。三是保證實現補充養老功能。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封閉運行,參加人工作時繳費,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等條件時才能領取,確保實現補充養老功能。
(四)關于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開立和變更。參加人應當指定或者開立一個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可以在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指定或者開立,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銷售機構指定。參加人變更開戶銀行時,應當經信息平臺校驗,將原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金轉移至新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并注銷原資金賬戶。
這樣規定,一是確保參加人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唯一性,使參加人按規定繳費和享受優惠政策。二是維護現有金融市場生態,不影響資金賬戶開戶方式,不影響原有銷售渠道。三是參加人需變更開戶銀行時,需中止原資金賬戶(不能再向其中繳費或使用其中資金購買產品),再申請開立或指定新的資金賬戶。
(五)關于繳費水平。個人養老金繳費上限起步為每年12000元,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
(六)關于投資。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資金用于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以下簡稱個人養老金產品),由參加人自主選擇。從國際經驗和國內探索看,多種金融產品參與個人養老金,既有利于滿足不同群體的需求,也有利于市場充分競爭,促使金融機構開發更好的金融產品參與個人養老金。個人養老金產品由金融監管部門確定,并在信息平臺和金融行業平臺公布。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資金應購買信息平臺和金融行業平臺共同公布的產品。
(七)關于個人養老金領取。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等條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并歸集至本人社會保障卡。參加人死亡后,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中的資產可以繼承。一是領取條件與領取基本養老金掛鉤,可以切實保障實現補充養老功能。二是領取方式多樣化,方便個人選擇。三是將個人養老金待遇歸集至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有利于參加人三個支柱養老權益的整合和服務,并為調整完善養老保險政策提供支撐。
(八)關于信息平臺。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建設國家級信息平臺,與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以及相關金融行業平臺對接,為參加人、參與金融機構、政府相關部門提供服務。一是與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對接,有利于確保資金流和信息流及時準確對應,實現制度運轉,提供相關服務,實施政策監管。二是與銀保監會和證監會的行業平臺對接,歸集個人養老金產品及交易匯總信息。三是與財政、稅務等部門共享信息,便于政策精準實施。
(九)關于組織實施。個人養老金結合實際分步實施、選擇部分城市試行1年后,再逐步推開。這樣安排,主要是考慮個人養老金涉及部門多,需要通過選擇部分城市先行,檢驗具體操作流程并完善,再逐步推廣至全國。
本文標題:關于準確把握個人養老金的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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