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查批準,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4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條例進行了解讀。
人口老齡化形勢比較嚴峻
目前,長沙60歲以上老人占總人口的比率為15.33%,65歲以上老人占總人口的比率為11.11%,人口老齡化率超出國際通行標準,人口老齡化形勢比較嚴峻。
“根據關于養老服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結合長沙實際情況,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以地方立法鞏固已經取得的養老服務方面的成果和經驗,從法律層面進一步規范政府、社會、市場等在居家養老服務方面的責任,加快建立以老年人需求為導向、政府為主導、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各種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促進居家養老服務更快更好發展。”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周偉介紹。
居家養老包括精神慰藉服務
市民政局局長陳昌佳介紹,《條例》對居家養老服務主要內容進行了明確,包括托養、助餐、助浴、助行、助潔、助購、助醫;健康管理、保健康復、家庭護理;關懷探訪、情緒疏導、心理支持等精神慰藉服務。
條例明確規定,新建住宅項目按照每百戶建筑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且每處不少于35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并實行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等。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張斌表示,為確保住宅開發項目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配建到位,該局在規劃條件辦理、土地出讓合同、規劃審批、規劃驗收、產權辦理過程中,全過程加強把關力度,嚴格落實要求。對按規定配建并無償移交政府管理部門的,其居家養老設施建筑面積不計容積率指標,鼓勵開發單位配建與移交。
支持將閑置用房改造為養老設施
“條例要求,推動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敬老院)轉型為鄉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基礎上,拓展社會寄養、日間照料、上門照護等養老服務功能。”陳昌佳說。
支持農村將閑置的村集體土地、公共用房等,建設或者改造為農村互助養老服務設施,開展多種形式的居家養老服務。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做好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摸查、定期探訪等工作,及時了解留守老年人生活狀況和家庭贍養責任落實情況,提供相應援助。鼓勵專業社會工作者、社區工作者、鄉村醫生、農村養老服務機構中的護理人員發揮專業特長,為農村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門護理服務,對其家庭成員進行護理指導。
本文標題:長沙丨《長沙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條例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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