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公布五起涉養老詐騙典型案例
時間:2022-10-01 13:44 來源: 作者:小杰 人瀏覽
今日上午,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辦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工作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宮凌云通報五起涉養老詐騙典型案例。
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宮凌云
案例一
利用保健品詐騙老年人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馬某伙同他人,假借讀者生活館等名義,多次在賓館、酒店采用會議營銷的方式實施詐騙。馬某還冒用全國十大杰出青年青年企業家等頭銜,標榜自己系代表國家開展公益慈善活動,向老年人免費贈送口服液,同時要求老年人在領取口服液之前,交付一定數量的誠意金,并向老年人承諾會在次日全額退還。當老年人申請退還誠意金時,又以額外贈送其他產品進行平賬的手段不予退款,從而將老年人的誠意金非法據為己有。被告人采用上述手段,騙取33名被害人25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某以贈送保健品前預先收取誠意金的手段,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警示意義
天上不會掉餡餅,不要隨意參加所謂的免費旅游、免費體驗活動,當心落入犯罪分子精心設計的圈套。養老詐騙不僅損害老年人的財產安全,同時還會危及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司法機關要加大宣傳力度,老年人也要提高防范意識,遇事多與子女溝通,子女也要多關心和陪伴老年人。打擊養老詐騙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營造良好的反詐氛圍,共同斬斷伸向老年人的黑手,切實守護好老年人的養老錢。
案例二
利用老年基金卡詐騙老年人案
基本案情
年過60的劉某,偶然看到一則治療糖尿病的廣告,于是撥通了廣告上的電話。經對方的推薦,劉某兩個月內以貨到付款的方式先后購買了三次藥,花費約1萬5千元。此后,被告人李某為自己虛構北京301醫院陳副院長、陳副院長養子李大炮、北京紅十字協會張會長等身份,以購買糖尿病藥品達到一定數額可以報銷為由,聯系劉某讓其辦理老年基金卡并繳納辦卡手續費2萬元。后續被告人李某單獨或伙同被告人于某、王某等人以打點關系、請客送禮等理由,要求劉某繼續通過銀行賬戶轉錢,甚至哄騙劉某去火車站送現金。被告人李某伙同于某、王某采取上述手段共騙取被害人劉某40余萬元;并以同樣手段,騙取另一名被害人10萬余元,騙取兩名被害人共計50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于某、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均構成詐騙罪。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于某、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七個月至二年一個月、并處罰金十一萬元至二萬元不等的刑罰,并責令各被告人退賠。
警示意義
老年人是詐騙團伙的首選目標,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心理防線低、治病心切等心理,以購藥返現、療效神奇等手段為陷阱對老年人實施詐騙。老年人一旦陷入陷阱,不僅財產會遭受損失,還有可能對其身心健康、家庭和睦造成影響。在此提醒老年人,要從正規渠道獲取科學保健常識,到正規醫療機構就醫。在不能辨別真假時或上當受騙時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求助。天下無免費的午餐,切莫輕信陌生人!
案例三
利用迷信手段詐騙老年人案
基本案情
2020年初,被告人王某某、王某、郭某某(另案處理)預謀以找老中醫看病、消災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三人經演練后,租用車輛、購買假車牌等作案工具,于2020年5月間,三人驅車先后至山東省、陜西省等地尋找老年婦女為作案目標實施詐騙,由王某上前搭訕單獨出行的老年婦女,謊稱認識被害人的子女,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謊稱自己父親病重,讓被害人幫忙尋找附近老中醫看病,后郭某某假裝路人經過,稱知道老中醫住處,以老中醫只信任老年人為由,王某和郭某某二人將被害人騙到附近王某某預先安排好的地點,由王某某冒充老中醫的孫子,在假裝閑聊過程中騙稱被害人子女在幾天之內有血光之災,誘使被害人回家拿出黃金首飾、現金等財物交給郭某某、王某某進行開光以破除血光之災。通過上述手段實施詐騙犯罪三起,詐騙老年婦女錢財共計人民幣9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多次騙取老年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依法分別判處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警示意義
這是一起利用封建迷信手段詐騙老年人錢財的典型案例。部分老年人由于受教育有限,存在封建迷信思想,辨別能力差,騙子正是利用老年人這一特點,事先謀劃,分工配合,通過搭訕取得老年人信任后,再通過心理戰術,稱其家人有血光之災擊破老年人心理防線,引發老年人的恐慌,從而按照騙子的指示拿出錢財用于消災。該案提醒廣大老年人要相信科學,遠離迷信。在外閑聊時,不要隨意透露自己的家庭信息,遇到陌生人搭訕時,更要提高警惕,防止掉入詐騙陷阱。若不慎落入詐騙圈套,一定要及時報警,向公安機關提供相關線索,為警方破案爭取時間,及時挽回損失。
案例四
利用辦理養老保險詐騙老年人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陳某以辦理退休職工養老保險、補交工齡、提前退休、退休工資升級、傷殘軍人殘疾等級升級等名義,采取言語欺騙、冒充勞動局發放退休金、提供假退休證及假社保卡的手段,先后多次以手續費、好處費的名義對翟某某、欒某某、王某某等80余人實施詐騙,共騙取人民幣721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并責令被告人陳某繼續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警示意義
老年人辦理各類養老保險應到有關部門、官方網站、街道社區、村委會等咨詢了解具體政策,到相關部門的辦事窗口、平臺依法依規辦理,不要相信可以補交、提前退休等代辦養老保險繳費業務。在辦理過程中遇到不符合政策法規的情況,應該慎重對待,切莫抱著投機取巧的僥幸心理,不要輕信他人蠱惑、找關系、走后門,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使自己的財產遭受損失。
案例五
冒充政府工作人員詐騙老年人案
基本案情
2016年4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員,以幫助辦理老年人補助、殘疾證、登記老年補助、換發新卡、落實低保、統計低保戶等為由,騙取90余名老年人的銀行卡、存折和取款密碼后,將銀行卡和存折內的錢款取出,或者以拿走登記為由,騙取受騙人家中的現金。被告人王某某采用上述手段,騙被害人21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其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警示意義
養老詐騙類案件近年多發,嚴重侵害老年人的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破壞社會誠信,影響社會和諧穩定,應依法嚴懲。受生理、心理因素及社會因素影響,老年人最容易成為騙子的行騙目標,騙子在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誘騙老年人財物。面對養老詐騙,老年人要提高反詐意識,妥善保管個人信息,常與親友溝通,多聽親友意見,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
本文標簽:養老金,養老服務,居家養老,養老保險,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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