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老人非夫妻結伴養老,鬧掰之后尷尬了,法院這么判
時間:2022-10-01 14:05 來源: 作者:小杰 人瀏覽
當你老了,頭發白了
獨自一個人
是否會為自己的養老問題發愁呢?
上海有兩位獨居老人
周先生和趙女士
為了排遣寂寞、改善生活
嘗試了一種新的養老模式
既非夫妻,也非雇傭的
合作養老
但現實中歲月靜好是片刻
最后卻成了一地雞毛
新潮的合作養老
2012年10月,80多歲的周先生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尋找單身老人共同居住、合作養老的征詢啟示,心動之余進行聯系,了解到該啟示是80歲的趙女士刊登的。經過進一步的溝通洽談,周先生對與趙女士合作養老充滿期待。
在子女認可的情況下,雙方決定共同居住、相互照顧,并簽訂《合作養老約定》:雙方既非夫妻關系,也非雇傭關系,而系結伴合作養老關系。
雙方各自從養老金中提取部分資金組成雙人養老基金,專用于共同生活支出,每月的基金積余部分用專戶存入銀行,以備以后不足等。之后,雙方開始同居生活。
2013年3月,周先生、趙女士
對雙人養老基金作了細化
為此簽訂《補充約定》:
周先生、趙女士
每月分別出資2000元、1000元
相互存入對方銀行賬戶
均由趙女士管理
2016年7月,周先生在銀行辦理了尾號4321的銀行卡,并將該銀行卡交給趙女士全權使用和管理。不久后,趙女士因理財需要向周先生借用銀行卡,雙方為此又簽訂了一份《協議》。
雙方約定,2017年3月24日起
由趙女士自設密碼使用,自擔理財風險
在此之前的卡內資金歸周先生所有
在此之后的卡內資金歸趙女士所有
當天,趙女士從自有銀行卡轉入20萬元至4321銀行卡,并購買了20萬元的理財產品。此后4321銀行卡一直由趙女士使用,而20萬元的理財產品到期后趙女士又多次購買。
2018年12月
共同生活6年之后
周先生和趙女士因產生矛盾
終止結伴合作養老關系
2個月后,周先生在未告知趙女士的情況下,辦理了尾號4321銀行卡掛失手續,同時取得新銀行卡。
2019年12月,趙女士至銀行辦理其通過4321銀行卡購買的20萬元理財產品到期贖回手續,才被銀行告知其手持的4321銀行卡已被掛失,無法辦理理財產品贖回。
事后,周先生既不為趙女士辦理理財產品贖回手續,又不返還相應款項,趙女士遂訴至法院,要求周先生返還20萬元。
法院這樣厘清財產分配
訴訟中,周先生稱,雙方每月出資的養老基金并沒有實際支出,趙女士用于購買理財的20萬元來源于雙人養老基金,系兩人共同財產,但因兩人散伙時趙女士已分得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故該20萬元應歸周先生個人所有。
趙女士則否認周先生上述所述,并稱雙方養老基金每月僅3000元,已經全部用于共同生活支出,沒有任何積余;該20萬元完全來源于其個人積蓄,系其個人財產,應歸其個人所有。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
趙女士用于理財的20萬元款項
的來源及因來源而產生的歸屬
法院查明以下事實:
一、
周先生與趙女士的合作養老關系,既不是夫妻關系,也不屬于雇傭關系,兩人確實約定雙方分別出資2000元、1000元,放于養老基金中,不移作他用;
二、
趙女士與周先生簽訂的《協議》里面,明確趙女士借用周先生的銀行卡,并自設密碼、自擔風險;
三、
截止到2017年3月24日(即周女士轉賬20萬元之前),尾號4321的銀行卡僅有余額0.5元左右,周先生確實已將該銀行卡內的資金作了處理;
四、
2017年3月24日,趙女士從自己的銀行卡里一次性將20萬元轉入尾號4321的銀行卡內,此時雙方共同生活僅4年多,即便雙人養老基金無任何支出,累計金額也才10多萬元,與周先生說的這20萬元來源于雙人養老基金積余,明顯不符;
五、
趙女士用這20萬元多次購買理財產品并到期贖回,最后一次購買了20萬元理財產品,因周先生把尾號4321的銀行卡掛失了,導致趙女士到期后未能辦理贖回手續,因此該理財產品自動轉為下一購買周期,現仍處于正常理財中。
法院一審判決
支持趙女士的訴訟請求
但周先生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經二審法院審理,認為:
一審查明事實清楚,法律適用準確
故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之終審判決
不少網友還是第一次聽說
合作養老
有人覺得,這種模式挺新潮
@阿瓜啵:很潮啊,這種生活方式。
@種花小兔鴨:其實蠻好的,不知道為啥會散呢?
@yu之幻想:佩服80歲腦子還那么清楚……
@白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老人的初衷可能也是想有個伴。
@Evie愛吃魚:好奇他們的生活模式……
@E明視力矯正黃姐:讓人羨慕的高齡、健康、有創新思想、熱愛生活的耄耋老人。這種組合也許逐漸會成為養老院之外的一種家居養老方式。既然是清醒理性、自愿協商約定的組合,老年人更要守規則、講誠信,相互陪伴,享受健康前衛的美好生活。不要讓金錢物質腐蝕初心,這個年齡讓銅臭惡心余生太不值了!
但更多的網友卻覺得
這種合作養老不靠譜
@京品美食:誰想出來的模式,夫妻都會吵架呢。
@Jing_期待旅行:夫妻都不一定能到老,陌生人更不靠譜了。
@連橫Y-Q-Y:怎么說呢……即使看上去合作前已經約定得挺完善了,但畢竟是一起生活……
@二手的工程師要勇敢:和你父母妻兒呆久了都會發生間隙,那些孤獨終老的想著和朋友或陌生人一起養老的。
@風吹百合:不明白,就是合作養老而已,為什么非要把錢打入對方賬戶,完全可以避免的經濟糾紛。
@nice:老人并不因為歲數大就看淡錢財,相反,倒會因為年齡大,可掌控的資源越來越少,會更加看重錢財。現實真的是這樣,除非老人一生都看淡錢財,老了才會看淡。
還有網友換了個角度看
遇到糾紛能想到上法院解決
不管怎樣,老人的法治意識值得肯定
@孫小拖:感覺可以理解,離婚大部分人也要上法院打官司的,這種合作關系結束的時候,靠法律解決糾紛也挺正常。
@開紅運六六大順:有法律意識,上海老人思想也很進步。
但也有網友覺得
兩人生活了好幾年
難道一點點感情也沒有嗎?
何必為了金錢搞得對簿公堂
@李婉萍:兩人也一起生活了好幾年,難道一點點感情也沒有嗎?這么大年紀了,何必為了金錢搞得對簿公堂?實在不值!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均壽命的增長
養老模式也呈多元化
選擇養老模式需要理性權衡
養老資金要科學規劃
才能讓老年生活輕松愜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