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個省級養老機構,護理分級與服務規范出爐
時間:2022-10-01 14:24 來源: 作者:小通 人瀏覽
近日,從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獲悉,該局批準發布的DB33/T2267-2020《養老機構護理分級與服務規范》省級地方標準將于7月30日起實施,這也意味著浙江省養老機構有了護理分級的方法、標準和服務規范。
據了解,這一規范由浙江省民政廳提出,起草單位包括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浙江省標準化協會、建德某養老機構和浙江省時代養老服務評估與研究中心,根據老年人的各項情況及照護難易程度分為七個護理級別。本規范適用于養老機構的老年人照護,其他類別的老年人服務機構可參照執行,其中護理分級標準適用于所有機構的養老服務和居家老年人服務。
當前浙江省乃至全國養老機構護理級別、分級名稱各不相同,缺少統一的服務規范,也由此出現不同養老機構提供的照護服務標準不一,老年人轉院時需要重新進行身體評估等情況。浙江省民政廳養老服務處負責人表示,為此,標準化起草團隊在浙江省各地多處養老院開展調研,根據老年人自理能力、精神狀態、感知覺和溝通、健康風險及照護難易程度分為三級、二級、一級、特一級、特二級、特三級、專需共七個級別,并細致區分了不同護理級別的分級依據,如無法自行乘坐交通工具為二級護理、無法自行翻身為特三級護理。
記者注意到,護理等級最低的三級護理,要符合年齡在80周歲以下、老年人各方面能力完好、能參加力所能及的工作和勞動這三個條件。護理等級也并非確認了就不再調整,該規范指出,老年人入住機構后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定期評估,若老年人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應當進行再評估,根據老年人自理能力和病情的變化動態調整護理級別。
此前,全國的養老機構都沒有統一的護理等級和服務規范,相關制度亟需規范,浙江這項文件的出臺,也填補了全國養老機構護理等級和服務規范的空白,具有重大意義。參與此規范起草的杭州師范大學教授陳雪萍解釋,此標準融合了2013年民政部出臺的《老年人能力評估》和2019年出臺的國家標準《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等文件,對養老機構護理等級和服務規范進行了明確,也借此希望推動養老機構的規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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