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百位老人陷騙局,損失超千萬,只因這件事
時間:2022-10-01 11:18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替天下兒女盡孝、為社會家庭分憂方便老人養老、便捷家人探望安享晚年、康樂一生……
在騙子們的精心吹捧下,張家界100多名老年人聽信了這些言論,在繳納了預訂居住金,簽訂了公寓養老服務協議后,認為每年就可以有床位補貼,入住的時候可以享受折扣。誰知,正是因為這樣的養老方式,讓他們損失了1000余萬元。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例。
2014年4月4日,肖某某(已另案處理)以其妻子名義成立湖南省某老年服務有限公司,肖某某為該公司創始人、實際控制人。2016年開始,該公司先后在省內株洲市、長沙市、湘潭市、婁底市、張家界市等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并聘請人員管理運營分公司。在未獲取金融許可證的情況下,肖某某以該公司名義招募人員,通過發放宣傳單、口口宣傳等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宣傳老年公寓項目,簽訂預定養老服務合同,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2018年12月初,被告人彭某受肖某某的委派來到張家界市發展業務,租賃張家界市永定區某辦公室成立該公司張家界客戶服務中心。在沒有取得金融監管部門許可的情況下,該客戶服務中心打著替天下兒女盡孝、為社會家庭分憂、方便老人養老、便捷家人探望、安享晚年、康樂一生的口號,通過散發廣告宣傳單、召開宣傳會、觀看宣傳片、組織部分集資參與人到長沙、株洲、湘潭、張家界等地養老公寓實地參觀等方式,宣傳繳納預訂居住金的好處。以現場砸金蛋、每年按繳納預訂居住金的7%至13%獲得床位補貼、床位費打7折至9.5折等方式為誘餌,自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間,共計收取預訂居住金人民幣1266萬元,并導致150名集資參與人直接經濟損失1104萬余元。
永定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依法判決彭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告人彭某不服,向張家界中院提出上訴。
張家界中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彭某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明知養老服務有限公司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不具有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資質,仍采取收取預訂居住金,定期返床位補貼的方式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鑒于彭某非法吸收的公眾存款絕大部分上繳給了總公司,剩余部分用于裝修養老公寓,其沒有占有和挪用非法吸收的公眾存款,且又系自首、認罪認罰和主動退繳贓款,判決彭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永定區人民法院)
法官提醒
假借養老之名,通過詐騙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各類犯罪行為,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資以及金融詐騙、合同詐騙、普通詐騙等各類詐騙犯罪。
提醒:
養老領域的非法集資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主要集中為以下形式:
提供養老服務
一些機構明顯超過床位供給能力承諾服務,以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預交養老服務費用等名義,以向會員收取高額會員費、保證金或者為會員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資。
投資養老項目
一些機構或企業打著投資、加盟、入股養生養老基地,以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或者以長期出租養老床位、銷售養老公寓使用權等名義,通過返本銷售、售后返租、約定回購、承諾高額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資。
銷售老年產品
一些企業不具有銷售商品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免費體檢、免費旅游、贈送禮品、會議營銷、養生講座、專家義診等方式欺騙、誘導老年群體,實施非法集資的行為。
宣稱以房養老
一些企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通過召開推介會、社區宣傳等方式,誘使老年人簽訂借貸或者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抵押房屋以獲得出借資金,再將資金購買其理財產品并承諾給付高額利息等進行非法集資。
提醒:
高利息、高回報多為誘餌
實施非法集資活動吸收老年人資金的背后多以高利息、高回報為誘餌,老年朋友需要擦亮眼睛分辨清楚。提示廣大老年人和家屬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自覺遠離非法集資,防止利益受損。如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可向有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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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張家界百位老人陷騙局,損失超千萬,只因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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