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關于2022年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22年7月1日起,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此次調整將惠及青海48萬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
青海此次調整標準為:年滿60周歲至64周歲的領取待遇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至185元;年滿65周歲至69周歲的領取待遇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85元提高至190元;年滿70周歲及以上領取待遇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至195元。
近年來,青海將增進人民福祉作為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更好地保障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切實增強了他們的獲得感、幸福感。目前,青海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已做好調整補發準備工作,將盡快把增加的基礎養老金發放到位。
本文標題:青海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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