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化養老是家庭養老的重要補充。為規范養老服務機構預付費管理,加強對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的防范、監測和預警工作,10月16日,記者獲悉,日前,經合肥市司法局三統一備案審查后(三統一即統一登記、統一審查、統一編號),《合肥市養老服務機構預付費管理暫行辦法》出臺。
《暫行辦法》所稱預付費,是指養老服務機構在實際提供相應服務之前預先收取的資金,包括養老服務機構通過向未入住人員銷售預付費性質會員卡收取的預定金、質押金,以及向已入住老人提前收取的養老服務費。養老服務機構收取預付費,按照包容審慎的監管原則,實行商業銀行第三方存管方式。養老服務機構應當在指定商業銀行設立存管賬戶,并與屬地民政部門、開戶銀行簽訂存管賬戶資金監管協議,明確監管范圍、資金管理使用、監管賬戶開立、違約責任、協議終止等事項。養老服務機構收取的預定金應全額存入存管賬戶,不得轉入其他任何銀行賬戶或非銀行支付機構開立的支付賬戶。預收的養老服務費和醫療備用金按服務進度撥付至養老機構。
同時,《暫行辦法》列出多條禁令:養老服務機構不得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承諾明顯低于市場價入住或折扣返利優惠等形式,誘導老年人及家屬預交資金;不得向服務對象推銷非法金融產品,不得推銷任何種類的保健產品服務,也不得為其他經營主體或個人推銷非法金融產品、保健產品活動提供協助和支持,嚴禁向服務對象非法集資,任何機構、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不得以銷售虛構的老年公寓、養老山莊,或者以投資、加盟、入股養生養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養老項目的名義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本文標題:合肥出臺辦法規范養老服務機構預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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