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經湖州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批準,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為加強宣傳、推進落實,11月23日下午,湖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了新聞發布會。
當前,湖州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養老服務需求隨之快速增長并日趨多元,現有養老服務體系的供給與保障壓力持續加大。如何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已成為亟待破解的重大民生問題。
在此背景下,聚焦居家養老這一最普遍的養老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地方立法,可以有效固化提煉湖州市養老工作的成功經驗,有力保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落地實施,為切實回應全社會對養老服務的關切提供系統化、制度化的解決方案,從而顯著提升廣大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記者在發布會現場了解到,該《條例》共八章四十四條,對責任分工、服務設施、服務供給、醫養康養、激勵監管等多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條例》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回應居家老年人的急難愁盼。比如,針對居家老年人用餐不便利問題,要求鄉鎮(街道)設置老年人助餐場所,建立可以抵達村(社區)的配送餐服務網絡。
對于大家普遍關心的居家老年人能夠從政府獲得的居家養老服務,湖州市民政局回應,為落實《條例》相關規定,下一步市、區縣人民政府將提供困難老年人的兜底性服務、特定老年人的優待性服務、全體老年人的普惠性服務、不特定老年人的多元化服務等四大類服務,實現政府公共養老服務由全面兜底逐步走向適度普惠,兜底保障的內涵和標準不斷提升。
為了夯實居家養老服務的硬件基礎,《條例》進行了系統的制度設計。比如,針對設施規劃,《條例》要求相關部門組織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推動構建十五分鐘居家養老服務圈,并支持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整合利用、資源共享。
此外,《條例》還設立了醫養與康養專章,對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加強政策支持與保障和促進醫養康養融合作出了相應規定,著力提升居家老年人在醫療衛生和康復護理方面的服務保障水平。
本文標題:湖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即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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